【苦无法团】黄埔90座同属一公契 和黄身兼大业主、管理公司30年

撰文: 麦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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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立案法团”(法团),近年屡屡与“围标”一词扯上关系。对此有人避之则吉、有人恨之入骨;部分黄埔花园居民却朝思暮想成立法团近30年,仍不得要领。原来屋苑公契将黄埔花园多期多座捆绑在一起,根据法例要集合最少10%业权才能提出申请成立法团;或要100%业权同意才可先推翻公契,再成立法团。因为没有法团,30多年来黄埔花园一直聘用同一间管理公司,而该公司隶属于发展商和黄(现和记地产)。

黄埔花园落成逾30年,一直没有法团。(吴钟坤摄)

30年来同一间管理公司 附属大业主和黄

黄埔花园于1985年至1991年间落成,一共分为12期,有88座住宅楼宇加2座商场(即黄埔号百货公司及黄埔美食坊),住宅单位数目超过一万个,而和记地产是整个黄埔花园所有商舖的业主,即是大业主。屋苑落成初年,吸引不少中产人士及日韩驻港工作家庭居住。

陈小姐成为黄埔花园居民兼业主约2年,她说从未想过付上逾千万元购入一个号称“中产”的单位,但住在如此环境:“首先是平台天花,近年多次石屎剥落,管理公司只用白色纸遮盖;我都好担心经过时会被扑亲,叫囝囝尽量行无上盖的范围。另外是平台花草,两年前还是欣欣向荣,近月全枯萎了,没人打理。而近年港铁工程后,街道卫生日差,老鼠横行,隔日就见到一次。”

当区区议员梁美芬指,黄埔花园自入伙以来均沿用同一间管理公司——“黄埔花园管理有限公司”(Whampoa Garden Management Limited)。而据公司注册处纪录,“黄埔花园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和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埔花园大业主“和记黄埔”属于同一母系公司。

黄埔花园居民兼业主张生表示:“入伙近卅年一直沿用同一间管理公司,如果它表现不好,小业主无法撤换。”另一名业主Helen(化名)入住黄埔花园十多年,指早年的管理公司服务质素颇佳,是近年才变差:“除了环境卫生和美观问题,还有拖延交代部分屋苑帐目。”

Helen(化名)说,“每次翻新或维修工程,管理公司会根据公契会收10%经理人酬金,但其实市价应只是5%至6%;居民投诉后,管理公司说会将经理人酬金下调至8%,但没有人知道是否真的下调了。我曾要求公开帐目,但管理公司总是拖延。另外还有拖延维修,约2014年初,2期天台漏水落16楼顶层单位,该户已投诉多次,但待单位天花有石屎剥落后,管理公司才安排防漏工程。”

陈小姐:“没想过付千万元买入中产单位,还要害怕被石屎扑中!”(黄永俊摄)
“问题是如果它做得不好,我们没有力量撤换及制衡之,即是管理公司根本不需要害怕我们。”
黄埔花园居民Helen(化名)

“全港业主反贪腐反围标大联盟”庄荣辉指出,只有当法团成立后,“公契经理人”才可转为“合约经理人”,如果没有业主立案法团,除非获得100%业权人同意、得以修改公契,不然业主们未能转委其他管理公司。因黄埔花园没有业主立案法团,多年来仍沿用同一间管理公司。记者曾向和记地产查询,发言人表示不会正式回应。

公契捆绑整个屋苑 2次欲成立法团难产

民政事务总署(民政署)表示,由于黄埔花园只有一张公契,因此按照《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规定,只能成立一个法团。

因为受公契捆绑,整个黄埔花园大部分住宅、商舖、车位是命运共同体,需要共同承担开支。除此之外,成立法团亦因牵涉人数太多、难以联络,多次流产。Helen指,分别于千禧年代及2013年,黄埔花园小业主们曾2次发起筹组业主立案法团,但因牵涉到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各怀鬼胎,筹备法团最终均“难产”,没有下文。“尤其小业主们都各有正职,只能用工余时间筹备,很容易心力交瘁。”张生指不曾试过拉拢大业主一同成立法团,“它有甚么诱因要联同我们一起成立法团?一日没有法团,我们便一日无法撤换管理公司。”另外,他们指黄埔花园很多离岸业主,单位只作收租之用,对业权不清楚也不关心。

梁美芬续指,发展商透过持有屋苑停车场、商场、会所等公用部分,手握压倒性的不可分割业权份数,令小业主处于弱势地位, 无法取得足够支持以成立法团。而公契订立程序令小业主必须接受发展商钦点的管理公司, 居民日后要撤换管理公司非常困难。但因为根据现行公契,整个黄埔花园共12期90座只能成立1个法团,牵涉持份者人数庞大,难以管理,有部分业主“斩脚趾避沙虫”,对成立法团持消极态度。

另一名业主兼居民Teresa表示:“围标成日都同法团扯上关系,如果成立法团由唔知咩人管理,好似仲衰。”

业主Helen说:“推翻法团总比推翻公契容易!如果法团做得不好,可靠投票推翻;但未成立法团的情况下,要100%业权同意才可推翻公契。”

买楼时只有屋契,没有看过公契,地产经纪也没告诉过我们原来整个屋苑是被同一张公契捆绑。
黄埔花园居民兼业主张生
近年“法团”与“围标”屡屡扯上关系,业主们对应否成立法团各持己见。(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太和的后裔”成功推翻旧法团,部分黄埔花园居民:“推翻法团比推翻公契容易,所以还是成立法团好。”(李泽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