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者.4 政策】更多无家者在当眼处露宿 “扰民”真相是...
无家的处境除了因为个人际遇,也关系不同制度的拉扯:房屋、土地、外判、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福利支援。
在今天政治环境之下,要改善一连串的制度,谈何容易?在制度改善之前,民间组织和立法会议员认为要订立政策保障无家者免受滋扰的权利、以及停止政府的行政驱赶手段。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兼福利事务委员会主席形容,推动“露宿者友善政策”一事在香港仍然是漫漫长路。
摄影:欧嘉乐
(此为无家者系列五之四)
露宿者“扰民”的真相
民间组织和学者一直向政府倡议成立由政府官员、议员、露宿者代表及服务机构组成的专责小组,订立“露宿者友善政策”,保障他们的权益,停止以“美化、绿化环境”等行政手法驱赶无家者。社区组织协会社区组织干事吴卫东说,政策应保障无家者免受滋扰的权利,制订中期政策如临时宿舍延长住宿期限;长期政策如增加单身人士宿舍、增加露宿外展队医护人手等等,“可惜我看不到今届财政司有所承担。”
他明白部分市民投诉露宿者的原由,但他希望市民可以看到,真相是政府部门逐步减少隐闭露宿位置,致把他们逼出当眼位置:“2013年在枫树街球场看台加上铁闸,并在11点关上,更请了保安看管球场。这些措施令城市的隐闭露宿位置减少,迫他们瞓出行人路。露宿者不是真的想骚扰其他人。”
纽约、日本的“无家者政策”
或者有人觉得无家者为数那么少,何足订立政策?这视乎社会如何看待无家者:是毒瘤、抑或同样尊重他们作为社会一分子?要管理、驱离抑或援助?
纽约市政府订立“无家者政策”,并自1993年成立专责部门 Department of Homeless Services 协助市内5万名无家者。在政策之下,政府每年都要进行无家者研究并制定房屋政策;并设立宿期约为5至7年的无家者宿舍,提供辅导及医疗服务。
在日本和韩国,无家者同样居于网吧、考试院、廉价旅馆和工程地盘宿舍等。东京、大阪不乏无家者的踪影。对此,日本政府2002年颁布了无家者法例,拨款资助紧急收容所和 “自立支援中心”;南韩亦已在2011年立例保障露宿者。虽然实际操作毁誉参半,但至少已踏出第一步,提供官民沟通的平台。
香港“连哪个部门负责都没有定案”
“香港现时并没有露宿者政策,这是漫漫长路,十划得一撇。”立法会议员邵家臻指出,无家者在立法会很少作为专题被讨论。“除今年2月组队到深水埗探访无家者,讨论他们的福利支援;油麻地露宿者之家的拨款重建,讨论过无家者的处境和政策……那次之后,很少再以专题去讨论。”
“政府的回应一直是‘没有这(露宿者)政策’。就连哪个部门负责都没有定案。究竟是劳福局定民政局?局方只是互相推卸。”他之前试过发信邀请民政署、食环署、康文署和警方开会讨论露宿者友善政策,但民政、食环和康文代表均避席会议。食环署当时回复他,只是“接民政事务处的order清场,谈不上是对露宿者支援”。
“进度是令人失望的。”吴卫东说,上年约见时任劳福局长张建宗讨论露宿者友善政策时,局方说忙,请他们找民政;约见民政局长刘江华,则说不关他们事。“劳福局提供无家者外展服务,民政局则负责扔人啲嘢(统筹清场),两个都话唔关佢事,关边个事?”去年民间组织再与劳福局长罗致光见面时,罗指要九个月时间去厘清两局彼此重叠的责任。露宿者和民间组织只能等待吗?
友善的第一步:去污名
政策停滞不前,或者是时候反思我们对于无家者的想法与行动。邵家臻认为今天部分香港人对于市容的想像仍存有中产阶级的洁癖,“仕绅化社区的想像,全部干净齐整。但公共生活是异质性的,总有些事你想有或不想有。在同一个社区生活,不能期望真实生活和电视剧中的布景板一样。”
他说,有些无家者曾经高学历,或拥有自己的公司,可能一场金融海啸或者一场大病,把钱烧个清光。“际遇好难讲,你和我有天可能他朝君体也相同。”
他认为政府部门正借助大众既定的“管理”思维驱赶无家者,却回避政策上的介入。“露宿不是违法的事,但就算知的人也未必同意,会以市容和危险去排除对方的权利。”他认为应参考台湾对街友的人性化称呼,但坦言无家者要去污名,尚有漫漫长路——有几多人会视无家者为朋友?“有些人会假设他有赌债、毒瘾、刑事记录;他们落得如此下场,是活该的。或最多觉得他好惨,去做施舍及慈善,会不会想到分享和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