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运输署发守则列测试流程 遇意外须24小时内向署方汇报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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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成新趋势。运输署今日(1日)刊宪发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及先导使用实务守则》,订明申请人、车辆及测试要求等,列明两种模式、即车上有后备操作员及遥距后备操作员的使用流程,包括车辆须进行一般检查试估,并分别在封闭及开放道路进行测试后,并在非商业营运下,于开放式道路运作达一定距离或时数才可再向运输署申商业营运。

其中在车上配备后备操作员情况下,须在非商业营运下,于开放式道路行27,500公里或1,320小时才可申请商业营运;遥距后备操作员模式,则须通过道路测试后,再分三轮合共行37,500公里或1,800小时方可申请。当运行时遇到故障停驶超过1小时、或交通意外时,须于事发后24小时向运输署汇报,每6个月要交定期摘要。

运输署刊宪发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及先导使用实务守则》。(资料图片)

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及先导使用实务守则

运输署今日发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及先导使用实务守则》,并即日生效。守则长达49页,订明申请人资格,包括须具备操控和管理自动车的能力、可提供自动车维修保养服务、具足够财政及保险承受范围,且要说明测试如何有利公众利益,及设有公众参与计划和应变计划。

守则指申请人须就自动车计划建议书向运输署署提交测试及使用自动车申请以供评估,使用的自动车须经过运输署验车程序。

守则列明,使用时若自动车或其相关自动装备及系统因缺陷或故障,导致自动车暂停操作超过1小时,以及发生导致人命伤亡或财物损毁意外、碰撞等,即须按机制,在事发后24小时内向运输署署长提交书面通知报告事件,并按署方要求在期限内交详细报告,且申请人须每6个月内向署方提交定期摘要报告。

指引提到,自动驾驶申请共分两种模式,包括车上有后备操作员,以及遥距后备操作员模式,其申请流程有11个程序,但要求有所不同。其中车上有后备员在进行封闭及开放道路测试,并通过检查获有条件发牌后,须进行非商业开放道路载货运作达2,500公里或120小时,才可向运输署申商业营运。

至于透距后备操作员模式要求更严格,列明须建立具有实时遥距监控能力的控制中心,申请人同样要进行封闭及开放道路测试及相关检验,但若要申商业营运,事前须在配备有车上后备操作员下,于非商业开放道路行27,500公里或1,320小时;之后在遥距模式不载货下行5,000公里或240小时,最后在遥距及载货情况下行5,000公里或240小时,才可向署方申请。

香港科技园公早前与公司合作,在白石角科学园内的开放道路上,推行自动驾驶车辆试验。(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守则也列明一些相关配置要求,包括自动驾驶车辆必须配备完全覆盖测试及使用区域的高清地图,且包括两类预先处理资讯,即道路数据及车道周围的固定物件资讯,例如交通标志等,除非道路情况没有变化,否则高清地图须每月更新至少一次,或视乎道路情况作更频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