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欠债2.6万亿 重组方案甚至不是方案 官称清盘能保障债权人
中国恒大集团自2022年被申请清盘,经过6度押后,事隔19个月,今早(29日)再在高等法院聆讯时,恒大的法律代表作最后尝试要求押后,主审法官陈静芬回应一句:“Enough is enough.(够了)”便颁下清盘令。陈官下午颁下判辞解释理由,透露恒大负债高等2.38万亿人民币(约2.6万亿港元),多次提出的重组方案都未有进展,最后提到的方案甚至不算是一个重组方案。陈官认为,公司若不再由其创办人许家印控制,或更有效发行新股或债务工具,相信清盘更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因而颁下清盘令。
是次聆讯除了呈请人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 亦有其他债权人,包括债权人小组AHG等。
公司根本资不抵债
判辞透露,恒大集团的负债分为离岸和境内债务两类,其中离岸债务为253.58亿美元,境内债务为169.33亿美元,合共约422.91亿美元(即约3298.7亿港元)。单就本案的呈请人,恒大集团拖欠8.62亿港元。法官又指,恒大集团资不抵债。根据恒大集团于2023年9月的报告,截至同年6月30日,恒大集团共有1.74万亿人民币的资产,而负债则为2.38万亿人民币。
提议债务转恒大汽车等股份不可行
清盘案于2022年9月首次聆讯,之后多番押后,以处理债务重组方案。其中去年12月的第五次聆讯,该方案涉及把债务转换为恒大、恒大物业及恒大汽车的股份,呈请人在书面陈词指该方案并不可行,但庭上表示不要求立即颁下清盘令。法官遂同意押后,但表明恒大集团需在下次聆讯时提交更详细的资料,并争取债权人支持。
无提进一步资料非真诚推出方案
惟法官指,经8星期押后,恒大集团未有提供进一步资料。债权人小组AHG一方在书面陈词指,恒大集团未有提供涉案资料,显示该公司非真诚地推出有效的重案方案。
新方案甚至不是一个重组方案
同时,恒大集团亦于同月26日向法庭申请押后3个月,以提供最新的重案方案。 惟法官形容,该“最新的重案方案”甚至不是一个重组方案,更遑论是一个完整的方案。如原本的债权人分为多组,而新方案把会把其中的A、C两组,统一为一个组别,但两组债权人的权益不同,质疑是否可视为同一组,并以同一方式对待。
非由许家印控制有助发行新股
法官最后指,呈请至今已19个月,恒大集团未能提供可行的重组方案,让案件再押后。相反,法官认为颁下清盘令可更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独立的清盘人可掌控公司,保存相关资产。此外,法官指若恒大集团不再由创办人许家印控制,有助公司发行新股或发债。考虑以上因素,法官决定颁下清盘令。
案件编号:HCCW2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