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案】终审法院驳回四人上诉 郭炳江须入狱服余下刑期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就职前收取来自新鸿基地产高层的850万元,与新鸿基地产高层郭炳江、陈巨源和关雄生,被裁定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及判监。四人认为控罪原素不足把他们定罪,早前向终审法院申请终极上诉,要求推翻罪名,终审法院今裁决驳回上诉,郭炳江须即被还押服余下刑期。
郭炳江闻判后面露失望,他的女儿隔着玻璃说:“倚靠神,唔使担心”,郭家上下神情哀伤。
郭炳江手持圣经上庭
郭炳江在儿子郭基𪸩陪同下到庭时,遭大批记者包围采访,被问到紧张和担心入狱吗?他回答:“到时再谂啦,宜家唔谂啦”,他又坦然感到紧张,但昨晚睡得很好,而且会“希望安好 (Hope for the best)”。郭炳江手持《圣经》入庭,指已经用了这本《圣经》很多年,当记者追问他用了多久,他没有再回答。
反而被收柙的许仕仁、关雄生和陈巨源,到9时30分未出现法庭犯人栏内,而囚车在开庭5分钟才到,郭炳江带着圣经用私人白色耳筒,在9时37分坐入法庭的犯人栏内。
款项有如“黄金枷锁”
终审法院指,“滥用公众信任是串谋者所预期,这是非常明显,当第一上诉人(许仕仁)愿意处身于如此妥协境地时,他已作出了一项协议,预期自己在身为政务司司长期间,将持续作出不当行为。”
终院又说:“支付款项的目的,是要确保第一上诉人从就职政务司司长开始,将持续倾向于优符新鸿基地产。当第一上诉人同意在身陷该笔款项造成的‘黄金枷锁’的同时执行政务司司长职务,已属串谋作出不当行为,足以构成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行的行为元素。”故此驳回四人的上诉申请。
郭基𪸩强调父无丝毫行贿意图
郭炳江儿子郭基𪸩得知裁决后在庭外说,尊重法庭判决,但称好无奈,但强调其父是一个正直的人,没有丝毫行贿意图,并指当初是“找一笔尾数”,“甜头”,但父亲大意及过份慷慨,没有把这商界的“君子协定”记录下,并强调许上任后无做任何有利新地的行为,然而现在只有尊重法庭决定。他又指昨天与父亲及家人分享,指今天已是另一旅程的开始,要“豁出去”及学懂接受。
4名上诉人:许仕仁、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董陈巨源和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四人主要争议,许仕仁收取新地高层850万元时,仍未正式就任政务司司长一职,控方却指他收款后,将会或持续倾向惠付款的人,这是否足以构成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郭炳江因获准保释外出,上诉被驳回后须回狱中服刑,其他三人因其他罪名在身,须继续回狱中服刑。
许收款会削弱其职权的独立性
终审法院判词指,本案串谋协议的关键在于许仕仁收取850万元,以换取他身为政务司司长期间对有关人士持有优侍倾向,此项交易明显属贪污舞弊,目的是促致即将就任的政务司司长倾向惠及其他串谋者的利益。
当许收取了与他担任政务司司长一职有关的850万元款项,令他在就职期间的独立性将彻底削弱,他将无法恰当地履行其公职,亦无法获得可履行公职的信任,这涉及一项持续的罪行,从他就任之开始,伸延至他在所收款项的影响下担任公职的整段期间。
基于以上分析,控方指称的串谋协议便是许仕仁为收取巨额款项将会持有违反公职人员职责的倾向,此不恰当的倾向极为损害其履行政务司司长的职责,并涉及严重滥用职权及公众信任。
有公众凌晨4时排队 望一睹世纪终极裁决
终极上诉案全城瞩目,法庭预留52个记者席及90个公众席供人旁听,虽然法庭定于上午9时排筹,但有排头位的公众人士早在凌晨4时多已到庭外轮候,直到早上6时半已有近40名公众人士排队,近百名记者和摄影记者亦陆续到庭“霸位”,摆好脚架,抢占采访的有利位置,气氛如临大敌。
案情指,许仕仁被指在2005年上任政务司长前后,从新地高层收取850万元及1,118万元、免租金租住礼顿山豪宅等利益。4名上诉人于2014年12月被高院裁定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许仕仁被判监7年6个月、陈巨源判监6年、郭炳江和关各雄生判监5年。四人中暂只有郭炳江获保释候上诉。
案件编号:FACC 12-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