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案终极上诉】许等四人 将争辩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定义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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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上任前后收取新鸿基地产高层利益,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与他同案的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董陈巨源和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三年前亦被定罪和判监,四人将于今日(5月9日) 一连两天在终审法院进行终极上诉。
今次上诉,除许仕仁继续由本地大律师蔡维邦和陈伟彦代表,其余三名上诉人及律政司亦派出英国御用大状领军出战,包括郭炳江由女英国御用大状Clare Montgomery代表、陈巨源由御用大状Ian Winter代表、关雄生由曾代表御用大状Hugo Keith代表,律政司继续由御用大状David Perry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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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争议许仕仁上任前收款是否涉行为失当
终审法院早前批出原审时第五项控罪,串谋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批出上诉许可,事件涉及2005年3月,有传曾荫权将成为下届香港行政长官,许仕仁更将成为政务司司长,然而许却在2005年6月30日,政府正式公布他将获任为政务司司长前数天或数小时内,透过陈巨源和关雄生间接收取来自郭炳江的850万元。
上诉主要争议许仕仁收取该笔款项时,尚未就任公职,控方指公职人员就职前所收取的款项,将会或持续作出倾向付款人的行为,辩方则争辩这是否足以构成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行中的行为元素。
四被告只有郭炳江获保释候上诉
案情指,许仕仁被指在2005年上任政务司长前后,从新地高层收取850万元及1,118万元、免租金租住礼顿山豪宅等利益。4名被告于2014年12月被高院裁定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许被判监7年6个月、陈判监6年、郭和关各判监5年。四人中暂只有郭炳江获保释候上诉。
案件编号: FACC 12-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