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指黎是案中主脑 与多名前美国官员有直接联系

撰文: 朱棨新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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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涉违《港区国安法》,他和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共四罪。法庭上月处理其中一项控罪“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的法律争议,并把案件押后至今天(2日)在西九龙法院续审。控方撤回黎独自被控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后,黎智英正式答辩,并否认余下三项控罪。

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黎智英是案中主脑,并指案中将依赖五名“从犯证人”的作供,包括《苹果日报》 前高层张剑虹、陈沛敏和杨清奇。案情亦指,黎于涉案期间,和多名前美国官员有直接联系,包括前驻港澳总领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前国防部副部长 Paul Wolfowitz、退役上将 Jack Keane等,黎并曾会晤多国多名官员,包括美国前副总统彭斯及时任美国民主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等。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3罪,包括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 、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黎智英还柙3年,身型消瘦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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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今出庭时 精神不俗

黎智英今在4名惩教人员看管下步入犯人栏,身穿深蓝色西装及白色衬衫,精神不俗。他在开庭前多次探头望向家属席点头微笑,并尝试做口型沟通,坐在家属席的幼子则轻轻挥手回应。

黎智英以英语答辩 称“not guilty”

控方申请将黎独自面对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存档法庭,获法官批准。法庭书记其后向黎读出控罪,黎站起身聆听控罪后说:“不认罪(not guilty)。”另三名被告则由一名女士代表,她亦否认控罪。

一名女子代表3间被告公司表示不认罪。(苏炜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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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黎和前美国军方人员有联系

控方开始读出开案陈词时,形容黎是一名“激进的政治人物(radical political figure)”以及“泛民主派忠实支持者(staunch supporter of the pan-democratic camp)”。黎在案发期间与Mark Simon在一个名为“Jim/Jimmy/Mark”的Whatsapp群组内,商讨请求向中港官员实施制裁。黎亦与多名前美国官员有直接联系,包括:前驻港澳总领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前国防部副部长 Paul Wolfowitz、退役上将 Jack Keane等。黎又多次与外国官员会面,包括美国前副总统彭斯(Mike Pence)、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时任美国民主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及美国的参议员等。

张剑虹陈沛敏及杨清奇将任控方证人

此外,黎在案发期间与《苹果日报》高层编采人员,串谋以《苹果日报》作为平台发布煽动文章,并要求外国对中港官员实施制裁。已认罪的《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前副社长陈沛敏、前社论主笔杨清奇,以及没被起诉的前营运总裁周达权,将以控方证人身分作供,讲述《苹果》日常运作,以证黎曾指示他们实施串谋协议。

161篇涉案文章31篇国安法后发布

控方引述《苹果日报》于涉案时间的161篇文章佐证,其中31篇在国安法生效后发布。而黎智英亦撰写专栏“成败乐一笑”,在涉案时间撰写22篇评论文章,共录制24个“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以及在Twitter发表811个贴文。案情强调,《苹果日报》具影响力的媒体,并透露于涉案时期,《苹果日报》共印制约7800万份,而是其停运的一天,则印制约100万份。

4名将会作控方证人的壹传媒前高层。(详看下图)

透过重光团队犯案 42名中港官员被制裁

此外,控方指黎和陈梓华、李宇轩、“揽炒巴”刘祖廸、Mark Simon及多名外部势力,包括裴伦德、日本众议院议员山尾志樱里、英国金融家布劳德(Bill Browder)等,透过组织“重光团队(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SWHK)”犯案。在陈被捕前,黎智英和各人要求美国、英国、爱尔兰、纽西兰、日本、捷克等对中港实施制裁,包括要求相关国家终止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以及限制与中港的贸易往来,多国均对中港实施制裁,其中美国曾制裁42名中港官员。

控方将会传召城市大学法律系教授、梁美芬丈夫王贵国以专家证人身分作供,讲述制裁带来的影响。

主审黎智英案的3名法官。(详看下图)

案件不设陪审团,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

黎智英早前争议控方检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时,已超过检控时限。法庭听取陈词后,裁定控方没有逾时检控。

法官在上次聆讯裁定,控方诉黎的煽动刊物罪没有超出6个月的检控时间。辩方今早开审前曾对控罪有争议,并向法庭提交书面陈词。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法改会当初就煽动罪立法时,已考虑到“未完成串谋协议(unconssumated conspiracy)”或会造成不公,但仍交由控方决定是否就这些“未完成”的串谋煽动行为提控,辩方立场亦然。副检控刑事专员周天行则回应说,法庭已就检控时限的争议作出裁决,毋需再对控罪日期的问题再作判断。

法官及后驳回辩方争议,并简述理由指,辩方称法庭早前裁决并未厘清控罪日期,是否应该包含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13日之间,因控方于2021年12月14日才加控黎煽动罪,上述时段已经超出6个月检控期限,故要求重新审视早前已经下达的裁决。但法官认为辩方早前并未在庭上就此陈词,却在法庭下达裁决后才以“厘清争议”为由提出这个新的论点,法庭不会接纳,亦不认为早前裁决有不清晰之处。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