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首日审讯|法庭内外一片看清 未开案先争拗检控期限
黎智英案今日(2023年12月18日)首日开审,在法庭内,辩方争拗煽动罪的检控期限,所以控方未开始开案陈词;而在法庭外,警方则严阵以待。《香港01》将分几部份详尽报道,包括警方的部署,旁听人士以及庭外的零星争执,法庭内的争拗重点。
先从星期日讲起,黎智英已由赤柱监狱,转送到荔枝角收押所。今日清晨大批传媒上山拍摄,有警员登记记者的个人资料,传媒亦拍摄不到黎智英的身影。
案件借西九龙裁判法院审讯。过往民主派初选案,有大量“排队党”人士,在开庭前一晚的八九点钟开始排队拿筹,但第二日进入法庭后就很快离开。
记者凌晨去过法院外,就没有看到“排队党”。这次审讯的3号正庭,有70个公众人士座位,30个记者席,还有看直播的延伸庭共388个公众席。昨晚就有记者排通宵,争取入正庭旁听。
到了周一早上,已经有大约40至50人,在西九龙法院门外等入场,他们大部份人早上6时许,已经来到这里排队。排头位的市民表示,前一晚10时,已经来霸位,希望见证案件开审。
黎智英太太、幼子、女儿都有到场旁听。
英国驻港总领事馆负责政治及传讯的领事李倩菲,以及多国使节都有来旁听。李倩菲表示不评论案件,但认为公开审讯十分重要,她是来观察而不是支持,又指之后每次开庭都会来旁听。
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亦现身:“我们来到当然是支持被告,就像以往我一直来支持‘47人’案那般,是很希望法庭能展示给香港人及国际社会知道,香港仍然有法治,有司法独立,被告是能得到公平对待。”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早前指,有“旁听师”扰乱秩序,若有人企图骚扰审讯,会果断采取行动。所以今日在法院外警方严阵以待,有十多辆警车停泊通州街天桥下,连装甲车“剑齿虎”亦出动镇守,在兴华街往法院方向每个路口都有警员驻守。车辆在法院外要接受检查,包括利用工具检查车底。进入法院的车也要经工作人员,要核对资料后方获放行。
社运人士“王婆婆”王凤瑶在早上约8时手持英国国旗到达法院外,气氛一度紧张,她遭警员包围,其后被带到法院外的示威区。社运人士“女长毛”雷玉莲也有来旁听。
中午时分,两名男子与警员争执,其中一名男人大叫“我要维权”,最终被警方带走。
而在庭内,黎智英脸容较以前消瘦,但精神不错,他入法庭时亦有向公众席点头,亦有竖起拇指、飞吻,她的女儿就微笑回应,公众席有人挥手被法庭职员劝阻。
本案不设陪审团,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今日先争拗煽动罪的检控期限。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首先陈词,指煽动罪名设有6个月的检控期限,控方未有在限期内提控,认为法庭无权审理这条罪名。
法官杜丽冰质疑,煽动罪可能涉及一连串犯罪行为;法官李素兰亦问到,是否应就每一篇文章,分开检控不同控罪。彭耀鸿不同意罪行未完成就没有时限问题,但强调罪行一旦完成,检控时间就开始计算。
杜丽冰法官又指,日前有传媒报道,黎智英一方申请海外证人以视像作供,但被法庭拒绝,她称根据法例,申请必须于案件交付后42日内提出,但法庭没收到申请。辩方亦确认黎智英没提出申请。
黎智英原有意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其后引致人大释法,他改聘用在香港有执业资格的新西兰籍御用大律师Marc Corlett,成为他的律师团队之一。
案件有四个被告,即黎智英和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黎智英被控一项《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以及三项《国安法》罪行,包括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一项“勾结外国势力罪”。
控罪内容包括与张剑虹、陈沛敏等壹传媒高层,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与他们串谋请求外国对香港及中国制裁;与李宇轩、Mark Simon等人串谋请求外国对香港及中国制裁;以及黎智英本人请求外国对香港及中国制裁。
他的国安法控罪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而煽动刊物罪最高可判监两年。
《香港01》昨日的影片详述黎智英从2020年8月被捕至今三年多,经历过的司法覆核和人大释法,其实外交层面都有争拗。
英国外相卡梅伦,12月12日与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会面,卡梅伦之后发表声明,表示严重关注任何人在《港区国安法》下被起诉,尤其是针对英国公民黎智英的政治检控,呼吁港府停止起诉并释放黎智英,又指《港区国安法》严重侵蚀人权和自由,明显违反《中英联合声明》。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就表示,美国、英国就这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说三道四,严重违背法治精神、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和百分百的双重标准。他强调任何干预香港事务,破坏香港法治的图谋都绝不会得逞。
香港特区政府亦发表声明,表示会严格根据证据和法律审理,谴责任何国家或个人干预司法程序。
周二(12月19日)第二日审讯,就煽动罪检控期限的争拗,辩方再补充后,轮到控方回应。香港01会持续报道,请留意国安法的专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