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半岛|89间独立屋83%涉僭建、霸占官地 当局开展查蟠龙半岛

撰文: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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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初一场世纪暴雨冲毁大潭红山半岛一处山坡,令屋苑部份独立屋僭建及霸占官地情况浮出水面。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展开全面调查,发展局今日(22日)公布,除了涉及山泥倾泻的四间独立屋外,已完成巡查其余85间独立屋,结果有29间同时涉及僭建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两宗罪”、40间涉及僭建、1间涉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余下15间则未见违规。换言之,在当局巡查的89间独立屋,多达83%有僭建及/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近半数同事犯“两宗罪”。

两个部门亦已在本月于屯门蟠龙半岛就临海或近斜坡独立屋的怀疑违规情况展开联合行动。

▼9月10日 鸟瞰红山半岛山泥倾泻范围及全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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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5间未见僭建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

9月初世纪暴雨令豪宅红山半岛变为“僭建之岛”,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展开联合巡查,上11月完成巡查所有临海独立屋,并正根据巡查结果陆续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及饬令停止占用土地通知;同时在审视证据和征询法律意见后,亦会考虑对违规者提出检控。

发言人表示,屋宇署及地政总署于9月22日开展大规模联合行动,按“风险为本”的执管方针,聚焦巡查红山半岛临海一带其余85间独立屋(即早前已巡查山泥倾泻位置的四间独立屋以外的临海独立屋),并已成功进入全部85间独立屋巡查及搜证。

现阶段发现当中29间独立屋同时涉及僭建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40间涉及僭建,1间涉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其余15间未有发现僭建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由于有部分独立屋的僭建情况需作进一步视察及搜证,最终涉及僭建的独立屋数目将有待核实。

▼9月22日 屋宇署及地政总署人员入红山半岛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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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须于限期前修正 屋宇署先“钉契”

局方表示,就涉及影响斜坡或楼宇结构的个案,业主须委任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向屋宇署提交修缮建议书及建筑图则,以及取得署方批准及同意后,根据批准图则由注册承建商修复楼宇受影响部分;有关修复工程须于命令发出的日期起计90天内展开及150天内完成。

就不涉及上述情况的违例建筑物,业主须委任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及/或注册承建商,循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及程序进行清拆僭建物工程,并于命令发出的日期起计30天内展开及60天内完成有关工程。屋宇署亦会把命令送达土地注册处在业权注册纪录登记,即俗称“钉契”。

就非法占用政府土地个案,局方指有关人士须于地政总署发出通知起30天内,提交政府土地上构筑物的拆卸方案供署方审批,并确保工程不影响斜坡安全和稳定性,拆卸工程的完工限期会视乎拆卸工程规模而定,但不会超过相关通知发出后的150天。

▼9月25日 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再进入红山半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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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山泥倾泻由僭建或霸占官地导致 业主需付紧急维修和相关费用

对于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发展局方称屋宇署会提出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可另处罚款20,000元。至于无合理辩解而未有按照地政总署通知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构筑物或仍占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地政总署会提出检控,一经定罪,首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5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50,000元;其后每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10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10万元。业主须自行承担清拆僭建物及其他占用政府土地构筑物的费用。

局方表示,屋宇署及地政总署正继续调查涉及僭建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个案,包括早前山泥倾泻位置的四间独立屋的违规情况。如有足够证据,在征询法律意见后会考虑对上述违规个案的涉事人包括业主、参与僭建工程的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等,采取进一步检控行动。政府正继续调查早前山泥倾泻的成因。如发现山泥倾泻与个别独立屋的僭建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有关,政府会向相关人士追讨早前巩固斜坡的紧急维修和相关费用。

▼9月25日 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再到红山半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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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表示,贯彻“风险为本”的执管方针,两个部门已在今个月展开另一联合行动,目标是屯门蟠龙半岛沿海或近斜坡的独立屋。屋宇署过去曾向此屋苑个别独立屋发出清拆令,并向未有遵办的业主提出检控,然而按照航拍照片屋苑内仍有其他独立屋涉及僭建以至违规地盘平整工程和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因此屋宇署和地政总署决定锁定此屋苑的沿海或近斜坡独立屋并展开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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