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强拍毗邻旧楼利大食细 损小业主权益 发展局:减牙签楼项目

撰文: 吕颖姗
出版:更新:

发展局今日(19日)向立法会提交《土地 (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 )条例 》 修例文件,当中提到毗邻地段无需有共用楼梯连接,亦可以一并强拍,而相关强拍门槛则会以地段面积作计算。局方承认已收购大型项目业主,更易申请强拍毗邻小型大厦,不讳言希望借此减少牙签楼重建项目;但发言人强调,申请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相关楼龄均50年或以上及申请人拥有65%以上业权,当局会提供多项行政措施保障小业主权益,包括增设专责办事处提醒小业主的权益。

发展局发言人又指,难以估计会多几多强拍个案,但上次下调强拍门槛后,个案由平均只有6宗上升至28宗,故预期下调后强拍个案都会增加。虽然草案复杂,但局方希望可以在明年上半年在立法会通过。

与毗邻地段一同强拍不再需有共用楼梯连接

现时毗邻地段必须要有共用楼梯连接,才可以合并计算强拍门槛,否则每个地段均需符合强拍门槛才可一并重建。发展局今提出修例,提到毗邻地段无需有共用楼梯连接,亦可以一并强拍,而相关强拍门槛则会以地段面积作计算。另外,条例亦容许申请人把其已拥有全部业权的地段,纳入涉及多个毗邻地段的申请。

相关修例或令楼龄较少的楼宇更容易被强拍,有损小业主的权益。发展局发言人回应时指,永远措施都涉及两个利益的考虑,包括公共利益及小业主的考虑,强调措施“唔系话为咗公众利益就忽视小业主利益。”

(立法会文件截图)

大食细须符两条件:楼龄至少50及申请人拥至少65%业权

发言人补充,现时在毗邻地段强拍申请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包括相关楼龄均需50年以上,加上申请人有的业权百分比亦为65%以上,“你话50岁系咪后生呢?我又觉得唔系。”有忧虑指出相关修例或变相有利大型发展商,发展局发言人不认同相关说法,认为修例只是加入弹性,小型发展商同样能够受惠。

至于会否担心发展商以收购大面积地段旧楼的手段,以减少毗邻地段强拍门槛,她同意会有此情况发生,“如果大嘅地段都收到100%,即其实佢(发展商)都用咗好多努力去收购”,又指措施正正希望减少牙签楼重建项目。

增设专责办事处应付处理强拍诉讼

局方补充,发展局亦会提供多项行政措施保障小业主权益,包括增设专责办事处提醒小业主的权益及供贷款专项计划,应付处理强拍诉讼,希望可以在年内成立,亦料成立办事处后可以加快现时的强拍安排由约两年减至更短时间。

就提供贷款专项计划方面,发言人则指,局方初步希望会设上限,而据过往资料显示,小业主索取估价报告约为200多万元,而找律师代表约为80万。她续指,局方希望计划可以尽量简单,料不会设有入息审查,但强调同时亦会保障公帑不会被滥用。

(立法会文件截图)

预期修例后强拍个案增加 料发展商“落钉”更加困难

被问到调低强拍门槛后预计可增加多少重拍个案,发言人则指难以估计,但指2010年下调强拍门槛后,由平均只有6宗上升至28宗,故预期下调后强拍个案都会增加,暂未知有多少已经被收购的大厦已达到新例的门槛,在通过修例后可以即刻强拍。她表示,推出相关措施是希望处理楼宇安全问题,而非迁就楼市,“做政策好难话就个市”,发展商的反应会交由市场定夺。

另外,草案有为七个有较迫切重建需要地区的高楼龄楼宇设订较低门槛,发展局发言人认为,划分指定地域后发展商“落钉”反而更加困难,因现时强拍门槛已有所下降,估计“落钉”机会不大。

发言人表示,虽然部分指定地区与但城建局大区重建研究范围相同,但不认同此会影响到市建局的重建计划,暂时未有考虑同时下调市建局《收回土地条例》的门槛。她反认为,现时修例容许毗邻地区进行强拍,会鼓励发展商进行大规模的重建,“𠵱个唔系只系发展商受益,小业主都会受益。”

已强拍项目可按新例申请原址换地

另外,现时条例规根据售卖令而售出的地段,必须在六年内重新发展规定,变相当申请人想申请原址换地或地段增批时,地政处或因“六年内重新发展规定”未能转到新地契而拒绝原址换地或地段增批申请。发展局表示,相关修例亦容许相关规定可在原址换地或地段增批后,由原有的地段转移至新地段。

发展局发言人解释,如果地段增批后六年期限有不同,法例会以较早的日期作为时限以重新发展规定,而申请人可以再申请延期。发言人补充,早前已强拍的项目都可以申请原址换地。

陈剑青。(资料图片)

本土研究社批评用公权力帮助发展商收楼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表示,现时强拍门槛降低至65%,已是全球数一数二的低,形容“是大突破”。他又指,虽然发展局指措施是希望加速重建,但认为此形同是用公权力帮助发展商收楼,亦对原本住在旧楼的小业主权益没有保障。

他认为修例忽略了重建计划对基层市民的影响,特别是旧区有很多的㓥房供基层居住,认为政府应在条例中加入条款,要求发展商重建后需提供公用设施和一定比例的可负担房屋。他亦忧虑,如现时强拍门槛如此低,发展商可以透过收购旧楼获得土地,变相减低政府卖地收益,客观效果上放弃土地利益,向发展商让利。

香港测量师学会对《条例草案》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条例草案》采纳了学会早前的建议,平衡发展商重建旧楼的步伐和小业主的权益,提出便利相连地段的合并重建的措施,一方面可提高土地资源的运用,另一方面使小业主受惠于更大规模的重建。此外,《条例草案》中更加清晰的条文也有助于减低因厘清法律观点而延长申请过程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