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户|房署加强申报揭59人拥港物业 有住户持内地物业被踢走

撰文: 罗俊文
出版:更新:

为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房委会上月开始要求未住满10年住户每2年申报居住状况,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业,首阶段涉8.8万户公屋户。房委会与土地注册处合作,查册后揭59名公屋成员拥香港物业,当局会追一步跟进,当中有4宗证实不涉滥用。

另房委会收到有人“笃灰”,指有公屋住户在内地拥有物业及商舖,当局去信内地省市机构追查,证实当中涉及虚报,最终该公屋单位在今年10月31日被收回。

本月底为首批交表的截止日 罗淑佩:无交回或无人居住

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今日(28日)表示,本月底为首批交表的截止日期。至昨日(27日)为止已收回近7.5万份申请,回收率达85%,当局最近会加强有关宣传,提醒住户在限期前交回。罗指,如果两个月的时间内无法交回申报,便很有理由相信该单位无人居住,是怀疑滥用公屋的重要线索。

罗淑佩指,如果住户在限时内未交回申报,当局会进一步了解原因,例如住户或因公干,入院等理由未能回复,当局会作人性化处理。不过如果无合理理由及证据提供,最严重是可即时收回单位。

罗指,当局早前与土地注册处核对,并向2.5万户、涉5.7万名居住人数查册,经查证后发现59名家庭成员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当局会在核实查证后会发出收回通知书。不过,当中4人已确认破产,但因纪录未更新,导致被纳入有关类别,当局不会收回单位。

罗淑佩指,举报是打击滥用公屋的重要途径。(罗俊文摄)

去信内地省市机构揭有住户拥有物业及商舖

罗续指,当局最近亦接获举报,成功收回在内地拥有物业及商舖的公屋住户单位。她指,当局追查该个案时,曾去信内地省市机构,证实当中涉及虚报,最终该公屋单位在今年10月31日被收回。

对于公屋住户拥有非内地的海外物业如何追查,罗指银行业及保险业界已向当局献计,惟由于涉及执法,罗指不便透露详情。

于2022/23年度,因租户滥用公屋及违反租约而回收的公屋单位约2200个,较去年同期增七成,当中800宗个案为滥用公屋,如丢空单位;另有800宗个案涉违反租约条款,如欠租。

罗淑佩指,举报是打击滥用公屋的有效途径,当局拟参考好市民奖,提供诱因予市民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