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感染新冠肺炎 主厨复工日即被炒 向前雇主索偿 26.8万
餐厅主厨于2022年2月出现疑似新冠病毒征状,病愈复工当天被解雇。他曾向平机会投诉,惟谈判不果,该主厨昨(14 日)由平机会代表入禀区域法院,指控雇主违反《残疾歧视条例》,认为属无理解雇,并令主厨在疫情期间加剧其压力和焦虑,要求雇主作书面道歉,并就收入损失及情感损害赔偿 26.8 万元
原告为Wong Kin Hong,答辩人为French Creations Limited。
原告获邀加盟答辩人的餐厅
入禀状指,原告是一间在香港经营多间餐厅的集团属下的一间公司。原告于2021年12月接受集团当时行政总厨的邀请到餐厅Nissa La Bella工作,并于翌年1月担任Pastis 任主厨(head chef) 。惟双方未有签署雇佣合约,原告仅透过WhatsApp与雇主商讨聘用条件,即月薪3.3万及试用期一个月。
原告自行作快测显示感染新冠
2022年2月中,集团不同的餐厅内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数字上升。原告翌月初感不适到医院求诊,接受核酸检测后,因上呼吸道感染获发2日病假。原告其后两度到医院覆诊,期间再次接受核酸检测,并获批病假。另原告每次求诊后,都会透过WhatsApp 将病假证明发送给行政总厨。原告事后不曾收到核酸检测结果,但于3月16日自行作快测抗原测试,结果显示感染新冠病毒。
复工首天被解雇
及至2022年3月,原告重返工作岗位。他通知行政总厨早前快测呈阳性,提问他需否递交该快测。行政总厨表示不需要,因为当天已是原告最后一日上班,并指此为公司董事的决定。原告同日收到解雇信,提及将于3月16日终止申索人的试用期,因为申索人的工作表现未符合雇佣要求。
平机会曾尝试调解但不果
同年 9 月,原告就事件向平机会投诉,平机会尝试调解但不果。原告指雇主违反《残疾歧视条例》,在其放病假后遭被告人无理解雇,加剧了他在第五波疫情中承受的压力和焦虑,要求雇主书面道歉,并就收入损失及情感损害分别赔偿 7 万元及 19.8 万元。
案件编号:DCEO1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