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2019年警署外聚集 非法集结罪成 官指参与度不高囚4月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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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技术员在2019年9月一次在旺角警署外的聚集中被捕,他否认非法集结受审,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8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当日集结规模不少,但示威情况相对和平,不涉暴力亦无人受伤,被告参与程度不高,他叫喊辱警口号的次数不多,虽然他当时戴上示威者常备的头盔,但没有证据显示他曾以此作为武器,故判他入狱4个月。

被告黄佳涌(26岁,电脑技术员),被控于2019年9月8日在旺角警署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2019年9月8日晚,有大批示威者旺角警署外聚集,警方派出防暴队驱散。(资料图片)

求情称受社会气氛主导

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政治倾向或信念,案发时受社会气氛主导,他在场的参与程度低,并非担任带领或主要角色,只是叫喊数次口号。加上本案在社会事件早期发生,示威情况相较和平,没有大型聚集或堵塞马路。

当晚结集规模不少

裁判官判刑时指,背景报告显示,被告过去勤奋努力工作,是个有担当的年轻人。本案集结规模不少,示威者叫喊辱警口号及用镭射笔照射警员,此类挑战警队的行为不能亦不应发生,但同意本案情节相较同类案件和平,不涉暴力,亦没证据显示有警员受伤,案发道路亦没有被完全瘫痪。

被告参与程度不高

至于被告个人行为,裁判官指他在场叫喊辱警口号次数不多,虽然他曾在场使用头盔,但未有证据显示他打算把头盔当作武器,考虑其参与程度不高和个人背景良好,判囚4个月。

案件编号:KCCC29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