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外集结|技术员辩称路过拾头盔 官指是事后编作的谎言裁罪成
电脑技术员在2019年9月一次在旺角警署外的聚集中被捕,他否认非法集结,并解释因受祖母拾荒的习惯影响,当晚随手拾起街上一个头盔,后因见警方举旗警告,担心安危所以戴上头盔,返家途中被捕。案件今(24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不接纳技术员当时路过之说,直指其辩词是巧合得令人难以置信,认为明显是事后编作的谎言,裁定他罪名成立,把他还押至11月8日判刑,以待其背景报告。
被告黄佳涌(26岁,电脑技术员),被控于2019年9月8日在旺角警署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2019年9月,常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防暴警亦有作驱散行动。(详看下图)
称受祖母拾荒影响
裁判官接纳控方3名警员的证供,拒绝接纳被告自辩供词。被告辩称,他当晚在旺角逛街时,见到地上有一个头盔,是因从小受到经常拾荒的祖母影响,自觉街上拾到的物品稍作清洁便可再用,加上父亲当时打算替家里油漆,故他拾起头盔收进背包。
担心安危戴上头盔
被告称,他及后到太子站打算坐车回家,见人流很多,起初不知道发生何事,直至警方在警署内向人群发出警告,才知悉所为何事,他担心自身安危遂戴上头盔。
巧合性过分得令人难以置信
裁判官反驳指,被告被捕时戴上的头盔相当新净和完整,一个人无故在闹市中人多挤迫的街道上,捡到如此新净和完整的头盔,可能性相当低甚至不存在,碰巧他在当晚较后时间可以用上头盔,巧合性过分得令人难以置信。
街上拾头盔似是事后编造的谎言
被告亦称,他在案发前数天曾问父亲在家油漆是否要使用头盔,所以早已打算在街上拾头盔。裁判官认为被告似乎相信自己日后会在街上捡到头盔,说法完全不能接受,明显是事后编造出来的谎话。
被告曾挥手及拉低口罩叫喊
针对被告辩称他起初不知道警署外发生何事,裁判官指出,从当时闭路电视片段可见,被告身处现场期间,不断有人在与他距离相近的位置使用雷射笔,被告亦曾在场挥手及拉低口罩叫喊;驻守警署的女高阶督察作供时提到,当晚示威者持续叫喊口号,被告声称没有留意周围情况完全难以置信。
不接纳被告纯粹路过
裁判官不接纳被告只是纯粹路过,若他真的没有意图参与非法集结,必会在警方警告后立即离开,不会继续逗留至戴上头盔后才离开,更不会如他所称,离开现场后感到口喝且突然想起要给家用,所以到处寻找自动柜员机及便利店,最终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KCCC29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