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龙谋杀案 法医指李双手3条动脉被割断 若无车撞亦能致死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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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人物“泰龙”于2009年在尖东遇袭被杀,绰号“纹身忠”男子被指策划伏击,他否认谋杀罪受审,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续,控方传召法医作供。法医指,李泰龙的死因为多处受伤,包括头部受创和身体多处割伤,又指李的左右手,合共三条动脉被切断,另左腕骨亦被切断。法医亦指,李遭车撞到后,被追斩加速其死亡。

被告梁国忠,54岁。他被控于2009年8月4日,在港和他人谋杀李泰龙(41岁)。

法医高永富称死者李泰龙的双手有3条主动脉被割断,亦有肌肉被斩断,加上之前被车撞,加速其死亡。

李的天灵盖有骨折线

法医高永富作供指,死者李泰龙的头部有多处瘀伤、擦伤和裂伤,其中一个裂伤可能是李的头部被车撞到,或李被撞倒后,头部著地所致,但未能判断属哪一个原因。此外,李的天灵盖有骨折线,由头骨上方伸延至前方,然后分叉,该两条分叉继续伸延至头盖骨底。同时,脑膜有轻微出血。高指,头盖骨折和脑膜出血等,显示涉案的力度大,才足以造成如此严重伤势。高指,李的头部创伤引致急性脑功能障碍。

双手3条动脉及左腕骨被切断

高指,李身上亦有18处割伤,其中3个比较严重。李的左手腕和右前臂有割伤,合共3条动脉被切断,另左腕骨亦被切断。而右小腿的割伤没有切断动脉,但切断整个肌肉层。此外,李的右脚小腿有骨折。

被撞倒后再被追斩加速死亡

就李泰龙的死因,高永富指是他多处受伤,包括头部受创和多处割伤。此外,李被车撞到后,被追斩亦加速其死亡。他解释,李被车撞到,出现严重头部创伤,或已进入死亡过程。而他再受严重的割伤,加速其死亡。

单就割伤仍会导致死亡

高续指,即使李没有被车撞倒,只有割伤,仍会导致李死亡。他解释,李部份动脉被切断,亦有肌肉被切断,会造成大量出血,若没有即时的救援,有机会因流血过多而死亡。

案件编号:HCCC2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