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龙谋杀案 特赦证人曾任赌档睇水 负责人包括被告“纹身忠”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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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人物李泰龙于2009年被杀,涉策划伏击、花名“纹身忠”的五旬汉被控谋杀罪,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续审。在伏击中负责“睇水”的黑帮成员,以特赦证人身份作供。他供称,12岁时加入黑社会“和胜和”,交利市认了“五筒”为“大佬”,案发前数年开始,在大角咀通州街一赌档负责“睇水”,而赌档的负责人包括本案被告“纹身忠”。

被告梁国忠,54岁。他被控于2009年8月4日,在港和他人谋杀李泰龙(41岁)。

被告梁国忠否认谋杀罪,在高等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曾在2011年审讯中作证

在屏风后作供的林家俊(原名)作供时先确认,他曾于2011年涉及谋杀李泰龙一案的审讯中作供,审讯后更改名字。根据控辩双方同意案情,2011年的审讯中,李蕴刚(刚仔)、劳展宏(猫仔)、李镇江(波仔)被裁定谋杀罪成,杨文廷(傻佬庭)被裁定谋杀和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脱。此外,庄辉成承认误杀罪。

五筒等人均是自幼认识的朋友

林续透露,他12岁加入大角咀“和胜和”,当时交出“三个六利市”予“五筒”,认他为“大佬”。林补充,“五筒”、“苏启”和“波仔”均是林在深水埗自幼认识的朋友,林的花名则为“阿B”或“B哥”。他又承认有多个案底,包括营办赌场、以三合会成员身份行事等。

2004年开始为被告赌档睇水

此外,林于2004年开始,在通州街一赌档负责“睇水”,赌档的负责人包括被告“纹身忠”和“猫仔”。他指,“纹身忠”每星期有4至5晚都要到赌档,亦会一同赌钱。

案件编号:HCCC2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