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5男1女封锁区被捕 就暴动罪被判囚47至63个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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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19年11月连日围堵理工大学,大批市民自发“营救”理大,导致激烈警民冲突,多人在油麻地至旺角一带的封锁区被捕。4名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连同2名认罪的被告,今(1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暴动情节严重,现场集结人士达2000人,亦向警员掟至少251个汽油弹。若不是警方有效制止,涉案暴动难以在40分钟内完结。经考虑后,法官判六名被告监禁47至63个月。

6名被告分别为:梁少明(49岁)、谢建乐(27岁)、黄家荣(23岁)及张创发(34岁)、郭杰超(23岁)和刘思彤(女,29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他人参与暴动。梁少明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枝镭射笔。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港九多区不分日夜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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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现场一片狼藉

法官判刑时指,是次暴勋有预谋和组织,示威者聚众滋事,和警方对抗。他们组成人链,运送物资,并从一间店舖中搬出木板等。而案发时集结的示威者有2000人,在场的警员只有200人,双方人数悬殊。他们向警方投掷至少251个汽油弹,现场火光熊熊,更有汽油弹在警员脚边爆开。案发后,现场一片狼藉,遗留木板、石油罐等,渠盖被撬开。

邻近民居和店舖被波及

法官续指,案发地点为市中心,邻近民居和店舖,当时市民感到惊慌,甚至有保安用毛巾堵塞铁闸位置,避免浓烟涌入。法官指,若不是警方有效制止,涉案暴动难以在40分钟内完结。

6名被告有两人认罪

就辩方指,被告被定罪后难以照顾家人,法官强调他们犯法,被定罪属咎由自取。涉及两罪的首被告监禁63个月;第二和第四被告监禁61个月;第三被告案发时只有19岁,判监60个月;第五被告案发时20岁并认罪,判囚47个月;案中唯一女被告认罪,判囚48个月。

高级督察潘崇礼指,警方在围捕行动中共拘捕213人,其中165人已被定罪。(朱棨新摄)

东九龙刑事总区公众活动调查队高级督察潘崇礼指,是次警方的围捕行动共拘捕213人,其中165人被定罪,6人被判入教导所,137人被判囚29至64个月,另外22人正等候判刑。

案件编号:DCCC5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