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8男女封锁区内小巷被捕 暴动罪成 囚36至57个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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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在2019年11月被示威者占领期间,多人响应网民号召,在油尖旺区聚集,警方后来在旺角一带设下封锁区并拘捕213人,其中19名在小巷附近被捕的男女暴动等罪成,案件今(1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指,当日的暴动事件持续多个小时,涉案地点一带满目苍夷,但无证据显示本案被告涉及严重暴力或有领导角色,判其中18人入狱36至57个月,一名案发时17岁的女被告,则押至8月5日并取得其相关报告后,判该女被告入教导所。

19名被告中,有18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包括:劳俊轩(27 岁,建筑工人)、吕锋(20 岁,学生)、吴进欣(23 岁,学生)、倪倬杰(25 岁,摄影师)、萧竣旻(20 岁,学生)、萧子慧(23 岁,图像设计师)、萧颖鈊(22 岁,侍应)、黄靖斐(19 岁,推销员)、黄紫情(26 岁,护士)、张振鸿(31 岁,保安员)、张婉儿(19 岁,学生)、赵泳姿(19 岁,学生)、钟凯文(19 岁,学生)、古倩谊(21 岁,文员)、黄沅诗(18 岁,学生)、林坚信(21 岁,学生)、李浚维(18 岁,学生)和何羚甄(17 岁,学生)。另有一名被告郑文豪,他在开审前已认罪。全部被告均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张振鸿亦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指他被捕时管有1枝汽油、3块布及4个打火机。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港九多区不分日夜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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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当晚暴力程度属严重

游官判刑时指,案发当日有数以千计示威者聚集,他们与警对峙长达数小时,事后到处满目苍夷,满布汽油弹樽及板手等杂物,暴力程度严重。惟无证据证明本案被告有参与暴力破坏行为,或号召或煽动他人参与暴动,认为他们只属参与及壮大声势的性质,故以入狱54个月为暴动罪量刑起点。

17名经审讯被定罪被告囚46至57个月

案发前认罪的郑文豪,获判监36个月,其余18人全部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其中7人因过去有良好品格,判囚49个月,9人案发时未满21岁,判囚46个月,张振鸿因涉及两罪,两罪分期报行下判囚57个月,余下女被告何羚甄,案发时只得17岁,法官决定先为她取教导所报告,并于8月5日判何入教导所。

有网民发起围魏救赵呼吁公众聚集

案情指,2019年11月示威者占领理工大学后,警方包围校园并与示威者对峙,期间有网民发起“围魏救赵”,呼吁公众在各区聚集,以分散警方注意力。期间于11月18日,有数以千计示威者曾在油尖旺一带聚集,控方估计示威者曾投掷汽油弹逾250枚,警方亦有施放催泪弹等驱散。

19被告在小巷或一带地方被捕

警方在当晚约10时半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一带的弥敦道设下封锁区,并在区内拘捕213人,本案的19名被告,均是在一条小巷或小巷附近地方截获,除了张振鸿身上有气油等物品外,其余被告身上只有口罩及消毒药水等。

总督察任雪莹。

警方透露,到目前为止,当日被捕的213名被控的男女当中,141人已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其中125名被告被判囚29至64个月,5名被告被判入教导所,另外11名被告正在等候判刑。

警方强调被告人所干犯的罪行性质严重。香港市民享有言论、新闻、集会和游行的自由。与此同时,市民进行以上活动时亦须遵守本港法律。警方重申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对任何暴力及违法活动,警方绝不姑息,定会果断执法。

案件编号:DCCC 443,576,6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