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黄子悦认暴动罪囚37月 另14人囚3年至52月1人入教导所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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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民思潮前发言人黄子悦与另外14人,均在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在旺角的封锁区被捕,其中包括黄等10人认暴动罪,另5人之后亦裁定罪成。黄早前求情时称,还柙后有修读辅导及心理课程,会勇于面对其情绪问题。案件今(13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判黄子悦入狱37月,余下14人,除现年20岁的被告判教导所外,余下13人则入狱36至52个月。

10名认罪的被告:翁芷茵(23岁)、周耀天(26岁)、钟永祥(49岁)、苏浩然(29岁)、孙嘉豪(26岁)、曾绍鹏(25岁)、黄康瑜(26岁)、黄子悦(26岁)、王汶珊(32岁)及甄念贤(20岁),承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交界的弥敦道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另5名被告:钟曜禧、罗泽琛、吴仲贤、邓建欢及李子聪,则在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官指黄有抑郁问题仍投入义工事务

法官以4年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众被告的年龄、背景、认罪时间等酌情减刑,其中开审前认罪的黄子悦,虽有抑郁问题但仍投入义工事务,曾在非牟利机构工作,对社会有贡献,判黄入狱37个月;被告甄念贤因案发时仅16岁,判入教导所;其余13男女分别判囚36至52个月不等。

黄子悦过去积极参与社运。(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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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示威者有一定组织

法官判刑指,大批示威者于案发当日身著深色衣物,带有防毒面具、自制盾牌等个人防护装备,可见暴动发生是经过预先准备,有一定的计划及预谋,另示威者在现场曾有组织地排开,用雨伞掩护他人,可见他们有一定的组织。

暴动对公共开支做成影响

法官续指,案发时有一千至两千名示威者在现场聚集,暴动历时至少38分钟,规模并不小。期间,警方数度发出警告,但不获示威者理会。事后现场遗留有大量玻璃碎片、砖头、雨伞等,地铁站及附近不少墙壁被涂污,对公共开支造成负担。而该地等居民、工作人士亦因暴动担心人身安全,小巴、地铁均须停运,店舖亦要暂停营业。

虽无人受伤但暴力程度高

法官另指,本案案情严重,历时38分钟,涉及的暴力程度高,事件中没有人受伤只属侥幸。案中没有证据显示众被告案发时有暴力行为,但他们凭借身在现场,已属支持、鼓励暴力示威者的行为。

控方指示威者投掷至少250枚汽油弹

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有网民发起“营救”理大内的示威者,建议人群上街聚集,以分散警方注意力。当晚约10时半,黑衣蒙面示威者与警方对峙,并曾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警方之后在油麻地及旺角区设下封锁线,并在区内拘捕213人,包括本案的被告。

黄子悦被捕时戴头盔及防毒面罩等

控方指黄子悦当晚沿弥敦道往旺角逃跑时,遭一名警长追截及制服,当时她戴有头盔、防毒面罩、护目镜、手袖等装备。其他被告亦在相似情况下被捕,警方在他们身上发现面巾、战术背心、生理盐水、眼罩等物品。被告钟永祥在迎面跑向警员时,曾意图袭击或撞低对方;周耀天见警员仍继续逃跑,被追截至一条小巷内才被制服。

黄早前求情称非领导角色

代表黄的律师早前求情称,没有证据显示黄有作暴力或威吓行为,她亦非担任领导角色,身上无攻击性武器。黄现已完成岭大视觉研究系学士课程,还押期间有继续进修中大的辅导与心理治疗课程,希望能向艺术治疗方面发展。她亦积极面对情绪问题,希望能好好活著和面对未来。

总督察任雪莹在判刑后见传媒。(警方提供照片)

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任雪莹判刑后会见传媒时称,众被告所干犯的罪行性质严重。香港市民享有言论、新闻、集会和游行的自由,但市民进行以上活动时亦须遵守本港法律。警方重申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对任何暴力及违法活动,警方绝不姑息,定会果断执法。

案件编号:DCCC 736/2020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港九多区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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