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示威者喊一二一二迫近并妨碍警方 少女认集结囚9.5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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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19年11月连日围堵理工大学,大批市民自发“营救”理大,导致激烈警民冲突。其中一名在华懋广场外被捕的19岁少女,早前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今(11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判刑。法官指,涉案非法集结非突然发生,示威者有备而来,更会一起喴“一二一二”逼近警方,他们的行为属公开挑战警方执法权力,妨碍警方在理大的执法行动,属对社会造成进一步伤害。考虑到被告没有带领的角色,判她入狱9个月2星期。
被告曾晓琳(23岁,学生),承认于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尖沙咀科学馆广场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非法集结在一起。
2019年11月理大围城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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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没有带领或领导角色
法官判刑指,虽然没有证据显示涉案非法集结有详细、精密计划,但接纳示威者有预先计划及有备而来,否则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集结到逾百,并有协调地喊著“一二一二”向警方逼近。至于被告案发时携有防护物品,可见其有备而来,但接纳她在事件中没有带领、领导角色。
行为妨碍警方的执法行动
法官续指,警方于12月17日将理大围封,引致有人在网上呼吁他人前往协助被围困的人。翌日,警方在附近一带设立防线,以阻止示威者冲入理大。法官认为,任何与上述目的有关的行动都有风险,示威者的行为属公开挑战警方执法权力,妨碍警方在理大的执法行动,对社会造成进一步伤害。
患上焦虑症仍积生活
法官最后考虑到涉案道路非主要干道,示威结束虽是因为警方驱散,但示威者当时并未有反抗,遂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基于被告认罪、案发时仅19岁,及虽因本案患上焦虑症仍积极生活,酌情减刑,终判被告囚9个月2星期。
案件编号:DCCC 855/2020, DCCC 475/2021, DCCC 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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