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辩方重申限制新闻自由须合理 动辄视作煽动很危险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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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网站的注册公司,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的案件今(27日)在区域法院续,辩方开始作结案陈词,指两名被告只是想经营一个做好新闻的网媒,若有人因被指出错误而不开心,若言论没有引起叛离的意图,应不属煽动。若然涉及限制新闻自由,更须合理,并确实是有意图存在,才能令其入罪。若如控方所言,不需要视乎被告意图,亦不用真的危害到国家安全,仅须引起负面情绪,便算作煽动,会变得很危险。

3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2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

辩方一再强调,两名被告钟沛櫣(右)及林绍桐(左)只是想经营一个做好新闻的网媒。(资料图片)

指控方陈词突提蔡东豪是案中主脑

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代表辩方陈词时指,有否“串谋”是本案主要争议之一,但控方没有证据证明在本案中何人、何时及如何达成过何种建议,她又指控方在结案陈词时,才首次提及蔡东豪是案中“主脑”,之前却从未提及,指控方说法“五时花八时变”,令辩方无所适从。

纪录时代呼声不属煽动意图

余续指,两名被告的志向是经营一个做好新闻的网媒,控方也承认《立场》的内容丰富、详尽、严谨、适合高水平读者。对于控方引用陈年案例,指普通法下的煽动罪毋须证明被告的意图,余认为说法有误,并引一加拿大案例指,若被告的意图属善意的(Good faith),如《立场》的目的并非煽动叛乱,只是纪录时代呼声,即不具煽动意图。

钟沛权自辩时的重点。(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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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出错误令人不快并非煽动

余又举例指,若有人提倡“建国”、“武装起义”等,并危害到社会秩序,即使倡议者有善意意图,亦属煽动;若有人只是想点指出错误,虽或会引起他人不开心,但提出的人并没有引起叛离的意图,此举亦不属煽动。

动辄就指属煽动传媒很难做

余续指,社会自身已有分化,有人说话就会有人感到不开心,人们的反应或大或小,若动辄就煽动暴乱,传媒将会很难做。而两名被告的初心,由始至终都没有改变,即是要做好新闻,尽量做到来稿必登,且国家十分强大,他们不觉这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影响。余又说,文章本身是无法有意图的,案中会触及的意图,必定在指被告。

控方指《立场新闻》涉煽动的17篇文章。(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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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新闻自由必须合理

余又指,若要限制新闻自由,必须合理,即确实是有意图存在,才能令其入罪,这样才合乎相称性。若如控方所言,不需要视乎被告意图,更不用到危害国家安全层面,仅须引起负面情绪,便算作煽动,会变得很危险,因为社会上的确有一些情绪很不稳的人。若单是引起仇恨和敌视便被视为煽动,必定违宪。

过往煽动案针对持续性灌输性宣传

余最后指出,过去的煽动案件大多是单方面,及持续的灌输性宣传,而不会像《立场》那样是一个媒体,有不同的人及意见均有在同一个平台上作出交流。《立场》亦没有鼓吹某一件事物,他们同时刊出不同人士的访间,亦从没有证供显示《立场》曾拒绝任何合理来稿,对于政府的记招亦有报道,重申持平并非一篇稿包含了正反意见,而是不同意见都可以在合理时间内同时出现。

案件编号:DCCC265/2022

钟在接受盘问时的主要辩解。(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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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17篇文章等指控回应。(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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