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钟沛权指《立场》非“一言堂” 强调批评非煽动仇恨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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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网站的注册公司,被控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案件今(3日)在区域法院续,自辩的钟沛权继续接受资深大律师余若薇的覆问。法官郭伟健质疑媒体是否属“一言堂”视乎总编辑的尺度,钟同意指媒体的方针等,确实由总编辑决定,但《立场》并非“一言堂”,一直以来最重视的都是海纳百川。而他即使他不同意作者的观点,但作为总编辑要理解对方的写法。钟亦强调对于公权力的批评不等于煽动仇恨,此属言论自由一部份。

控方代表伍淑娟早前就罗冠聪的专访文章,质疑《立场》在其流亡后对于采访他“步得很贴”。代表钟沛权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今引述罗于2020年12月1日在其Facebook专页发布的帖文,其中截取了他接受《有线新闻》访问的片段,指《有线》是其在流亡后第一个答允接受访问的媒体,由此可见《立场》非最先、也非唯一访问罗的媒体。

钟沛权今作供时指, 《立场》非“一言堂”,提供一个言论自由平台,让持不同观点的人可以互相交锋。(资料图片)。(资料图片)

钟指若文章内容涉及公共利益 即使不同意都容许发表

另伍早前盘问钟时,曾质疑所有人均知道罗过去的经历,故《立场》毋须再在报道中重复以帮他宣传,又质疑《立场》替罗专访的影像报道配上中文字幕,目的是让听不懂广东话,但懂得阅读中文的观众能明白报道。余若薇今覆问时指,指《有线》于2021年4月都有访问罗,并在庭上播放相关新闻片段,当中亦有提及罗的背景、经历,以示此做法在媒体报道间属寻常。钟表示同意,指报道提到某些事件、背景时要找适当画面配合,并指报道中另一个寻常做法为设有字幕。

余之后就罗冠聪的博客文章〈在乱世中坚强:低谷、幽暗与希冀〉覆问,钟指从其标题便可看出文章的主旨及想要表达的信息。余提问罗过去的文章有否与上述文章类似的表达,钟指罗除了表达政见外,都会经常在文章中提出为港人打气的说法。

对于伍之前批评罗将违法行为合理化,钟则自言可以理解以其的角色有相关的忧虑。余今提问钟作为总编辑,是否一定要同意文章内容才批准刊出,钟重申要视乎内容有否涉及公共利益、有公共性,若有的话,则不论他是否同意都应容许发表。

控方指《立场新闻》涉煽动的17篇文章。(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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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对于公权力的批评不等于煽动仇恨 钟认为属言论自由一部份

伍另曾在盘问中指,钟案发时每天工作接近20小时,审批文章时作为编辑及个人“好难有两顶帽”。余指若接纳控方说法,媒体则属于总编辑的“一言堂”。钟同意香港某些媒体的报道内容单一,但强调《立场》非如此,尤其是评论文章的光谱十分广阔。郭官闻言追问总编辑是否可以“一言堂”,只是视乎总编辑的尺度,又指唯一令总编辑无法“一言堂”的是公司老板,最终决定权属于老板。钟称:“可以咁讲”,又指媒体的方针、路线、尺度确实由总编辑决定。

钟进一步指,他们一直以来最重视的都是海纳百川,不论立场地提供一个言论自由平台,让持不同观点的人可以互相交锋、讨论,绝不会“一言堂”。钟又指,《立场》没有一个老板的概念,创办人将上述权力交给了总编辑。

至于罗的此篇博客文章有否煽动意图或实际风险,钟重申不认为真诚表达政治主张属煽动或有风险。他强调,罗在文中的主旨是想为香港人打气,其中当然有罗对政治环境、法例的判断和批评,但对于公权力的批评不等于煽动仇恨,此属言论自由一部份,甚至为当中最有价值的地方。余随即追问钟是否理解钟的意图,钟自言作为传媒编辑会有认知、感知万事万物的同理心,他可以不同意,但要有能力去理解作者的写法及其担忧的背景及原因。

3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2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

案件编号:DCCC265/2022

钟沛权自辩时的重点。(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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