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延期.拆局|强制推行暂无“法” 鼓励申请无力议员促加强
运输署推“易通行”(不停车缴费服务,HKeToll)手忙脚乱,未曾实施便延期,究竟出了甚么问题?香港01深入追查发现,其中一个主要关键是政府到现在仍无“法”规定车主立即转用“易通行”,即立即须贴上缴费贴未有法律依据。
与“易通行”相关的《道路交通( 缴费贴) 规例》2021年8月底刊宪,同年11月1日生效,当时的运输及房屋局指规例旨在为政府收费隧道推行不停车缴费系统而需发出及规管缴费贴提供法律依据。不过,《规例》中规定汽车负责人或驾驶人无论何时均须有缴费贴的生效日期却“留白”,须待运输署署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才实施。
综合多方消息,涉及如同“强制”执行的指定日期仍未刊宪,即法例无强制车主要为车辆配上“车辆贴(缴费贴)”,而运输署行政上亦无鼓励车主申领,更甚是无“车辆贴”车辆一样可过隧道,限期内补交费用毋须支付额外费用,导致政府上周三(8日)宣布“易通行”将由2月26日起于青沙管制区推行后一片混乱与埋怨。
▼2月10日 商用车车主或司机赶申请“易通行”▼
罗淑佩认生效日期与车主期望或有落差
《不停车缴费条例》及《道路交通( 缴费贴) 规例》2021年11月1日生效,但当时尚未有实施日期,直至今年1月6日运输署才公布“易通行”会率先在青沙管制区实施,而一直到政府上周三公布2月26日于青沙管制区率先推行前,不少车主也以为全港80万辆车大部份取得“车辆贴”后,“易通行”才通行。
运输署署长罗淑佩今日(14日)亦同意,原先计划与车主期望“不一样”:“大家期望全香港80万辆车应该全部都取得易通行我们(政府)才实施,原本想有少许分区意味,在一条较少人用,非关键接驳地点先用,但细节说得不够多,解释不够多......可能都是(市民)习性上没有一个具体日子何时开始实施,又未必有急切性第一时间就去申请。”
《道路交通( 缴费贴) 规例》21年11月生效 “强制”日待刊宪
《香港01》深入追查发现,这个落差、这个“强制”或“自愿”矛盾,其中一个主要关键是政府到现在仍无“法”规定车主立即转用“易通行”。的确,《道路交通( 缴费贴) 规例》2021年11月1日已实施,但部份条文实施日期留白,当中包括《规例》的第4条、第5及6条。法例是这样写的:“条文自运输署署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实施。”
当中,第4条标题是“某些汽车须用缴费贴,以及其他普遍适用规定”,而目前此条有备注为“尚未实施”,此条是规定如汽车根据《登记及领牌规例》第21条领有牌照;或有国际通行许可证根据该规例第31条就该汽车发出,即属须用贴汽车,该汽车的负责人或驾驶人,须确保汽车无论何时均须有缴费贴连同须用贴汽车使用。
两个“自主”选项 变相不鼓励申请致事倍功半
全港共有约80万名车主,运输署会为每部已领牌车辆免费提供首张“车辆贴”,其后补领才需支付51元,也不设年费。其中26万名登记车主早前在递交与车辆相关的牌照申请时,已预先登记申请,会以邮递方式收到,其他车主则需透过“易通行”网页或流动应用程式登记申请。
截至昨日(13日)中午,当局已发出超过43万个车辆贴,即只占一半。为何如此低比率?其一是在车主处理与车辆相关的牌照申请时,当局并无趁机要求车主申领“车辆贴”,工作人员只是提点可一并申领;网上办续牌手续的车主,不少人更没有留意到可申领“车辆贴”。
其二是容许没有“车辆贴”的车辆,将来也可照常驶经实施易通行隧道,车主其后会收到缴费通知,在14个工作天内登入易通行网页或流动应用程式,按指示以信用卡缴费,或产生二维码,然后使用转数快或到7-11便利店现金缴付隧道费便可,逾期缴费会被加征附加费。
无“车辆贴”过隧道只需补交费用 零罚款
因此除非逾期缴费,否则有无“车辆贴”,车主所需缴付的隧道费都一样,不会因无“车辆贴”过隧道被罚款或需付手续费,变得可有可无,尤其是占大多数的私家车车主,更不会有分别。
“揾食车”则较受影响,尤其是的士,因同一架车在不同时间可能由不同司机驾驶,如没有车辆贴,难以厘清谁人需缴费。惟半数的士司机已年过60岁,有一定数码鸿沟,而开通“车辆贴”也颇复杂,故业界率先弹起要求延期推行。
▼1月6日 运输署公布“易通行”详情▼
《条例》赋权运输署长强制车主用“车辆贴”
翻查立法会文件,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立例,暂时只是建议车辆的负责人和驾驶人须承担适当程度的责任,妥善贴上适当缴费贴,即并非强制规定。
不过政府亦于文件中指出,由于缴费贴对有效推行不停车缴费系统至为重要,也是推展“智慧出行”措拖不可或缺的工具,例如按“挤塞征费”概念按时段收取不同隧道费,政府的目标是日后强制规定所有汽车,必须使用车辆贴,建议《道路交通(缴费)条例》赋权运输署署长,日后指明在某个日期开始推行强制使用缴费贴的安排,如其负责人或驾驶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使用车辆贴将属违法,可处第一级罚款,即罚2,000元。
强制推行前考虑车辆贴普及程度
文件列明,强制推行不会早于政府接管余下以“建造-营运-移交”模式的隧道,并须视乎其他因素而定,包括缴费贴的普及程度。目前仍以“建造-营运-移交”模式运作隧道,只余下西区海底隧道及大榄隧道,前者专营权于2023年8月届满,后者则于2025年5月届满。
换言之,政府或最快于2025年5月强制所有车主使用缴费贴。文件同时指出,政府也会因应使用“车辆贴”后促进本港采用和应用“智慧”科技的步伐,以及其他相关发展,持续检视强制规定使用“车辆贴”一事。不过若当时车主并未普遍使用“车辆贴”,又未知当局会如何处理。
.▼将贴“易通行”缴费贴以应对遥距缴付隧道费▼
陈恒镔:精简登记程序做好资讯发放
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指,“易通行”服务与过去沿用的“快易通”不同,不需缴交手续费,认为要求每辆车均贴上车辆贴亦属合理做法,因为可以改善车流量及当地交通。
他表示,今次推行“易通行”部署失当,未顾及不少职业司机年纪较大,存在了“数码鸿沟”问题,期望相关部门与承办商应认真检视是次事件,包括做足宣传工作,精简登记程序,明确做好各方资讯发放,待各方已作好充分准备,才逐步推出“易通行”,又指现时收回西隧尚有几个月时间,当局可充分与该公司交流和讨论相关行政安排,以便有更好准备。
张欣宇:无说明不申请后果 司机无动力申请
另一立法会议员张欣宇则指,是次“易通行”推广及宣传不够,一直迟迟未能确认实施日子及详情,“终于确认日子之后又咁快就再推迟,呢个真系大忌。”他认为“易通行”率先实施的隧道不吸引,亦没有说明不申请的后果,令司机没有动力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