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老院两职员被老翁淋通渠水 老翁曾犯谋杀罪 指院方疏忽索偿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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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判谋杀罪成,服刑多年后获假释并转居护老院的八旬翁,不满遭护老院没收其按金,向多名护理员淋通渠水。八旬翁早前认罪再被判囚15年。两名事件中受伤的女职员,指因护老院疏忽令她们受伤,上周五(6日)入禀高等法院向院方索偿,但未有列明索偿金额。
原告为司徒瑞满和林筠皓,被告为昌宏有限公司经营的百好护老中心。
入禀状指,两名于2020年1月25日,在葵涌大陇街的百好护老中心工作时,被一名前院友袭袭受伤。原告指,事件因被告疏忽、违反法定责任和雇佣合约所致。
涉案老翁曾被判谋杀罪成
涉案老翁李添铨(87岁)曾任食环署防治虫鼠组工人,因琐事和女同事结怨。他退休后,于2000年用刀插死对方。李被裁定谋杀罪成,被判囚终身。他于2018年获假释后居于涉案护老院。李其后迁出,护老院管理层认为他没有按合约如期通知,没收他的按金8200元,李多次上门追讨不果,最终到护老院淋通渠水伤及院内的职员。
两名女职员均面部被溅伤
李承认两项有意图而淋泼腐蚀性液体,去年被判囚15年。根据他承认的案情,林筠皓脸部被溅伤,可能吞咽小量通渠水,口舌溃疡,双眼脸部疼痛,脸部、咽喉及双耳耳道二级烧伤。她接受清创及和植皮手术,留院14日后出院,左下颌留下伤疤。
案件编号:HCPI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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