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信保局叹慢板 逾时交企业计划十年不检架构五延报价单

撰文: 余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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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署长今日(23日)向立法会提交两份审计报告,当中审计了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企业管治及处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这两大范畴。审计署发现,信保局多次延误向咨询委员会提交财政预算,以致年度企业计划在财政年度开始逾90天才获审批,3年前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开会后没再提交半年度报告,拖延了1.5年始提交。此外,商经局早于2011年检讨信保局架构,并承诺不时作出检讨,然而至今未作出检讨,甚至信保局的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酬架构没没在年报中披露。
信保局的职能是为香港出口商提供保险保障,但审计署发现,信保局在处理投保申请书及签发报价单的服务承诺原是2个工作天能完成,有个案竟长达103天去处理,在没理据下多次批准延长申请,甚至延长已失效的报价单。

4个年度企业计划平均延迟67天提交

审计报告指出,信保局每年会拟备企业计划草案,当中包括信保局财政预算及计划和活动。信保局《财务及会计手册》订明,财政预算应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前提交咨询委员会审议。审计署留意到,在2017/18至2021/22年度的5个年度中,有4个年度的企业计划草案是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15至47天(平均31天)后才提交咨询委员会审议。同期有4个年度的企业计划草案,是在财政年度开始22至153天(平均67天)后才提交商经局审批。结果,在财政年度开始33至177天(平均93天)后,企业计划草案才获审批。

审计署又留意到,商经局与信保局在2019年12月举行内务管理会议后,信保局再没有向商经局提交半年度报告,双方也没有举行内务管理会议。2021年6月 (即上次会议后1.5年),信保局向商经局提交一份报告 (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并与商经局举行了一次内务管理会议,讨论该份报告。

信保局总监赵民忠薪酬并无在年报披露。(资料图片)

2011后没检讨管治架构 2020薪酬水平报告仍未提交

商经局在2011年对信保局的管治进行检讨,并告知立法会将不时检讨信保局的管治架构。审计署发现,2011年检讨后,商经局或信保局均没有再检讨信保局的管治架构,其业务在过去10年迅速扩展,信保局现行管治架构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出口信用机构中亦并不常见,审计署认为,“商经局需要就信保局的管治架构进行检讨,以进一步改善信保局现行管治架构。”

报告并指出,信保局没有在其年报内披露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酬政策及分组列出该等人员的薪酬总额。审计署认为,信保局需要考虑在其年报内披露该等资料,以提高透明度。根据信保局的《薪酬管理指南》,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薪酬水平检讨,审计署发现最近一次检讨是2020年6月(再上一次是2013年),但截至上年12月31日,信保局仍在与商经局讨论2020年那份检讨结果,结果尚待提交咨询委员会通过。

2020年2月关键绩效指标检讨 去年底才提交

至于信保局在2020年2月完成关键绩效指标顾问检讨,在同年4月的咨询委员会会议上,承诺会就检讨报告内容制订建议书,以修订关键绩效指标,结果延至2021年11月才提交咨询委员会通过。

根据《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条例》设立的咨询委员会,就信保局处理其业务的事宜向该局提供意见。审计署发现,咨询委员会主席在2017年4月再获商经局委任多两年,当时该主席已获委任为8个咨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其再获委任违反了政府的“六会原则”,即任何人士不得同时获委任为多于6个咨询及法定组织的非官方成员。

吴宏斌是现任信保局咨询委员会主席。(资料图片 / 黄舒慧摄)

咨询委员会主席身兼8架构成员 委员无青年

政府有目标把青年成员(即18至35岁人士)在各政府委员会整体所占比例提升至15%的水平。审计报告发现,2017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信保局咨诣委员会有4名新委任的非官方成员,当中没有青年,甚至全体9名非官方成员中亦没有。

审计署又审查2015/16至2020/21年度期间,获委任的非官方成员所作出的全部31次宣誓,发现在首次获委任的成员所作出的10次宣誓中,有2次分别在其任期开始2天和6天后才作出,再获委任的成员所作出的21次宣誓中,有4次在其任期开始4至62天后才作出。在该 4宗个案中,有1宗成员在宣誓前已获传阅委员会文件。

签发报价单五度延长 失效亦可复活

信保局作为法定机构,旨在为香港出口商提供保险保障,承保他们因商业或政治事故而未能收回款项的风险,从而鼓励和支援出口贸易。审计报告发现,信保局的一项服务承诺,自收到填妥之投保申请书及足够资料时起计,会在2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投保申请书及签发报价单。

报告指出,信保局在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共为753份投保申请书签发报价单,由收到投保申请书至签发报价单,所相隔的时间平均为20天,由1至103天不等。审计署审查了5宗相隔时间超过60天的个案,发现信保局应可更迅速地采取行动,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在上述753份报价单中有近六成(447份)获申请者接纳,审计署审查一宗2021年2月的个案发现,有关报价单的有效期曾4次获准延长,即由有效期的14天延至70天,但每次延长有效期时,均没有提供让申请者有更多时间考虑报价单的理据。信保局的人员在同年4月以电邮通知申请者报价单已失效,随后竟第5次延长报价单有效期至84天,同年5月申请者接纳报价单(报价单签发104天后),但报价单其实已在第84天失效,信保局人员向主管寻求延长有效期亦获批。

审计报告指出,报价单已失效20天,信保局仍准许申请者接纳该报价单,但信保局的指引没有订明在何情况下可恢复失效报价单的效力,认为信保局需要公布清晰详尽的指引,阐明如何妥为处理尚待申请者接纳的待办报价单。

审计报告还指出信保局多项延误例子,包括:

-4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100万元以上的信用限额申请及签发信用限额,审计期间(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平均需时7.7天,当中最长为90天;
-5个工作者内完成检讨买家状况,上述审计期间平均需时6.2天,当中最长为247天;
-2021年4至9月有17,9611宗货物出口申报,当中4,608宗 (3%) 属延迟申报,平均延迟 27天,当中最长787天。

审计署多项建议获商经局及信保局同意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同意审计报告建议。(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审计署向信保局建议,及时提交企业计划草案和有关该局绩效及营运的半年度报告,并按时每半年一次举行内务管理会议,以及就信保局的管治架构进行检讨。在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收集所需资料和文件,以便处理投保申请书和信用限额申请,以及检讨买家状况。

报告引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和信保局总监整体上同意审计署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