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辩护大状20年前遭起诉 遭检控警察要扣薪因他而起
撰文: 林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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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经纬于雨伞运动期间涉用警棍袭途人案,昨日(3月31日 )首天提堂。代表朱的大律师彭彼得(Peter Pannu),原来也是警察出身,而且20年前同样曾遭检控。不过,彭彼得当年无罪释放,且于停职7年期间获支全薪400多万元,进修并取得大律师资格,离开警队后,更成为已入狱商人杨家诚的员工,担任伯明翰环球行政总裁。审计署当年便就彭彼得个案,狠批遭检控警察仍获支全薪的制度,令警方最终改为暂扣部分薪金。
90年代曾被控受贿及伤人 均无罪释放
年逾五旬的彭彼得于1985年加入警队,90年代晋升为反黑组高级督察,但同时开始惹官非。他先于1993年,遭廉署起诉他涉收受黑社会份子贿款,但1996年获无罪释放,复职后不久,又涉伤人被检控,最后同获无罪释放,结果他于警队断断续续停职约7年,但据当年制度,他遭检控并停职期间,仍可领取全薪,共获400多万元。
停职进修再离警队 先做大状再成杨家诚左右手
不过彭彼得停职期间,则已开始进修,筹备发展其他事业,于1997年获得大律师资格,更于2000年离开警队,开始私人执业,后来更成为商人杨家诚的左右手,出任伯明翰环球控股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但杨家诚于2014年因洗黑钱而入狱后,彭彼得于同年12月,也遭伯明翰环球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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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彭彼得个案 审计署狠批警方
彭彼得2000年离开警队,投身法律界时,审计署同年曾狠批警方处理遭检控人员,仍发放全薪的制度,最终时任处长曾荫培修改警例,不再予遭检控停职的警察支全薪,最多可暂扣一半,至无罪才补发,有关制度载于《警队条例》第17条,如早前七警案,七警均遭暂扣月薪10%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