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修例打击弃置车辆 业界忧误杀古董车 运输署:可申请豁免
港府近日打击卫生黑点,包括清理弃置汽车。运输署署长罗淑佩近日表明,当局拟修例,车主若两年内无为车辆续牌、取消登记或取得豁免,便即属违法。若涉非法弃置车辆,更可判囚。
不过有关修例惹来争议,香港运输物流学会特许会员陈嘉朗表示,不少车主现时会在私人地方收藏汽车,例如古董车。车主未必会领牌,批评当局修例或“杀错良民”,侵害古董车收藏者权利,令他们突然堕入法网。
香港汽车会会长李耀培亦有同样忧虑,即使要修例清除街道废弃车辆,条例上亦要保障上述收藏行为。他又指,㓥车场近年已堆积如山,电单车的回收价值较低,㓥车场可能拒收,认为政府有责任提供配套回收废车。
运输署回复表示,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古董车,会接受豁免申请。另外,修例通过后,会停止取消长期未领牌车辆的登记,如车主在接获通知的限期后,仍未妥善处理该车辆并取消登记,署方将采取法律行动。
运输署署长罗淑佩日前指,如登记车主两年无续牌、取消登记、或未获当局豁免登记,将属违法,该署仍正就罚则与律政司商讨,料今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例建议。若修例建议获通过,新安排会于2024年初生效。她期望透过修例后,可打击车主随处弃置车辆。
陈嘉朗表示,不少人有不同原因而两年未为汽车续牌,例如收藏古董私家车、古董巴士,甚或疫情下部份商业车由于欠缺生意,故一直未续牌。据其观察,部份专营巴士可能都近两年未续牌。他续指,若相关人士一直未打算将汽车驶出路面,又未有霸占公地,但按照当局的修例建议,他们将来同样会堕入法网,批评措施并不合理。
陈又提到,现时如要取消登记,便只能拆毁车辆,或是将车移送至外国,但如委托认可承办商拆毁,其实即为车辆领取“死亡证”,以后都无法再领牌,亦未必符合相关车主意愿。
陈嘉朗︰当局应继续保留未续牌车辆的车主身份 以便追究
罗淑佩日前指,现时的道路交通条例374E章存在漏洞,车主在登记车辆后两年仍未领取牌照,不属违法;署方会发信通知车主要在15日内为车辆续期,如车主不理会,其车主登记会被取消,结果相关车辆被弃置后,当局亦无法追究。
陈嘉朗认为,除非车主申请取消登记,否则应继续保留其车主身份,只要他持有该车辆,当局便可以继续追究其责任。陈又称,废车弃置问题尤来已久,涉及多个部门,建议政府设立联合办事处处理。
汽车会李耀培︰条例应豁免古董车
李耀培则表示,理解当局需要清洁市容,本身并非坏事,但确会衍生问题。他同样称,条例应豁免古董车,部份车主即使有意申请牌照,但维修随时需花两年或以上,认为新措施“不能一刀切话犯法”。
李耀培又指,在疫情之下㓥车场已爆满,弃置车辆无法出口;加上电动车“一换一”计划,㓥车需求上升,更加令汽车堆积如山。他续指,部份电单车车主希望㓥车,但本身电单车车价低,商业价值不高,车场无利可图因而弃收,最终车主或因此随街弃置。李认为,政府有责任解决回收弃置车辆的问题,提供合适配套及场地。
运输署︰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接受豁免申请
运输署回复表示,在新修订下,运输署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古董车,才会接受豁免申请。此外,如车主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续领车辆牌照,例如车辆因疫情滞留内地等,署方会酌情考虑延长相关期限,惟车主必须提供相关文件作证明,而且须在已延长的限期前续领车辆牌照,否则仍会被检控。
运输署续说,在修订通过后,运输署会停止取消长期未领牌车辆的登记,车主在此期间可有足够时间,处理其名下车辆,并向运输署取消登记。当法例在2024年生效后,如车主在接获通知的限期后,仍未妥善处理该车辆并取消登记,署方将采取法律行动,向有关车主追究责任。署方建议将刑罚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以达到足够的阻吓作用,同时反映政府在清理弃置车辆时所衍生的成本,正就刑罚水平征询律政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