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3+4”料省5000元住宿费 业界倡列明外佣医学监察地址日期
撰文: 黄煦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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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今日(10日)表示,由本周五起抵港工作的外佣将以“3+4”模式进行检疫,其中四天居家医学监察于雇主家中进行,期间须受疫苗通行证的黄码限制。香港雇佣代理协会主席张结民表示,相信缩短检疫期,检疫酒店房间多出一半以上,料雇主能节省约5,000元的住宿费。
另外,因应个别家庭状况,劳工处批准雇主可安排外佣在并非用作指定检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宾馆完成四天医学监察,毋须再向劳工处申请。香港雇佣公会主席陈东风认为,若雇主要求外佣在其他地方进行医学监察,但外佣突然出现意外,“保险公司赔唔赔?认唔认数先?”他建议,为免有争拗,政府应在外佣完成酒店检疫当日,提供表格予外佣,并在表格列明离开检疫酒店后,所前往医学监察的场所地址及日期。
▼7月25日 机场返港人士等候乘搭专车往检疫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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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结民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以往在旺季难预订酒店, “订到9月几先有”,现时缩减检疫期,检疫酒店房间多出一半以上,而以目前酒店房逾千元一晚 ,料雇主能节省约5,000元的住宿费。
至于外佣完成三日酒店检疫后的安排,陈东风表示,本港有约80%居所未必适合外佣进行医学观察,雇主未必有单独房间或厕所供外佣使用。雇主或需考虑安排外佣前往其他非检疫酒店或宾馆,通常两者的价钱不太贵,非检疫酒店平均300至400元一晚,宾馆约200至300元一晚。
医学监察期间外佣遇意外、拖粮责任谁属
不过衍生的问题是,根据雇佣合约或入境条例,外佣离开检疫酒店后,唯一的工作及休息场所便是雇主居所,若雇主要求外佣在其他地方进行医学监察,但外佣在该地出现意外,责任谁属?保险公司又能否作赔偿?
另外,雇主亦须在四日医学监察期间向外佣支付工资,倘若雇主“唔出粮”又将引起争执,造成不必要麻烦。
陈东风建议,为免有争拗,政府应在外佣完成酒店检疫当日,“比纸仔”予外佣,并在表格清楚列明离开检疫酒店后,所前往医学监察的场所地址及日期,然后再把表格提交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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