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外佣周五起“3+4”检疫 四日医学监察可在雇主家中工作

撰文: 黄煦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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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今日(10日)表示,由本周五起抵港工作的外佣将以“3+4”模式进行检疫,其中四天居家医学监察于雇主家中进行,期间须受疫苗通行证的黄码限制,不得进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组活动的高风险场所,但可以进行风险较低的日常必需活动,例如乘搭交通工具、进入超级市场及街市等,亦可在雇主家中工作。
​不过,因应个别家庭状况,劳工处已原则上批准雇主可安排外佣在并非用作指定检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宾馆完成四天医学监察,及其后三天自行观察,无须向劳工处申请。至于本周五前已在指定检疫酒店完成最少三晚检疫的外佣(即8月3日至8日期间抵港的人士),政府会在确认他们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陆续安排他们在8月9日至12日离开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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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发言人称,外佣抵港首次核酸检测当天视作第零天计算,须在指定检疫酒店居住三晚接受强制检疫,每天须进行快测并在第二天进行核酸检测,持续检测阴性者可于第三天早上完成强制检疫。

外佣其后须于雇主家中接受四晚医学监察,每天须进行快侧,并在抵港第四天及第六天取得当天快侧阴性结果后,同日到社区检测中心、流动采样站或自费到获政府认可的本地医疗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在医学监察期间外佣可在雇主家中工作,取得当天快速抗原测试阴性结果后可以外出,但仍受疫苗通行证的黄码限制,不得进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组活动的高风险场所,及主动查核疫苗通行证的表列处所,包括食肆、娱乐及宗教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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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可进行风险较低的日常必需活动,例如乘搭交通工具、进入超级市场及街市等。持续检测阴性者在抵港第七天早上完成医学监察。

此外,外佣完成医学监察后三天继续自行观察身体状况,每天进行快侧至第十天,并于第九天接受最后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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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或职业介绍所可经以下连结参阅指定检疫酒店的资料,如雇主或职业介绍所希望安排外佣在持牌酒店和宾馆进行医学监察及自行观察,可按此参阅持牌酒店和宾馆名单。劳工处的外佣专题网站亦提供有关外佣检疫安排的资讯和相关连结。

市民如对外佣检疫安排有任何查询,可致电劳工处24小时热线2717 1771(由1823接听)、发送电邮至fdh-enquiry@labour.gov.hk或经专题网站的网上表格与劳工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