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二及三房无辜卷入长房斗争 霍丽娜需付两房部份讼费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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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遗产案于2012年达成和解。惟长房三子霍震宇其后要求重启诉讼获批。他偕两姐要求,家族公司回购南沙发展项目权益。该案于本年初审讯期间,长房成员达成和解。而二房和三房向长房次女霍丽娜提出的反申索,亦被法官驳回。法官今(6日)颁发判辞,指二房和三房是无辜被卷入长房之间的斗争,认为霍丽娜需支付该两房在重启诉讼后的争产案中的讼费,但只限于去年12月13日或以前的讼费。

重启诉讼后的争产案于本年初开审,期间经多番商议,长房成员终达成保密协议,法官遂撤销达成协议的诉讼。 至于二房和三房向霍丽娜的反申索,主要指霍丽娜妨碍执行2012年的家族和解协议。法官在长房成员达成和解后,听取陈词,指二房和三房控告不属遗产执行人的霍丽娜,驳回他们的反申索。

法官今在判辞指,霍家长房两敌对阵营之间在互相“驳火”(Cross-fire ),二房及三房是无辜被卷入其中。对于霍丽娜指,二房和三房亦引致一些不必要的讼费,包括呈交一些不必要的证人供词等,法官认为二房和三房已被裁定需就反申索部份向霍丽娜支付讼费。

法官亦考虑到霍丽娜于去年12月13日,曾去信二房和三房,指他们若肯放弃对她的反申索,她亦可停止诉讼,法官因而裁定霍丽娜需支付予二及三房的讼费,只需支付至去年12月13日,并以惩罚性方式计算。

案件编号:HCA275/2016

霍家争产案今年初重开终和解收场。(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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