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案|二房及三房不满条款未成协议 下月7日恢复聆讯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遗产案,长房三子霍震宇偕两姐,指控二哥霍震寰,涉隐瞒家族公司可以回购南沙发展项目权益。审讯于上周二起多番押后,以商议和解。经过六度押后,案件今(28日)在高等法院再处理。庭上透露,长房之间达成协议,惟二房和三房成员未能同意当中的条款,法官庭上坦言感到意外和失望,把审讯押后至2月7日继续。而到庭的霍震宇,被问及对未能和解是否感失望时,回应谓:“少少遗憾。”

原告为长房的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萍和次女霍丽娜,他们要求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回购涉及南沙发展项目权益的股权。被告包括长房的长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以及相关的家族公司,包括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有荣有限公司及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等。

霍震宇称少少遗憾

多天有到法院的霍震宇,被问及是未能和解是否感到失望时,他回应谓:“少少遗憾。”有记者问及,他是否想过二房和三房会不同意(和解),他则称:“No comment(不予置评)”。

代表霍丽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甫开庭便指,未能和二房与三房达成协议,审讯需要继续。而代表二房和三房的代表律师,虽然经过多番努力,但二房和三房未能接受协议的条款。

霍震宇离庭时被问及第二及第三房未达成协议时称:少许遗憾。(朱棨新摄)

法官坦言,经过多天的商议,对未能达成协议感到意外,也坦言感到失望。法官又指,长房和霍英东基金等已达成协议,而二房和三房曾称不想阻碍达成协议,现时却因二房和三房的立场,审讯需继续进行,对此感到不解。

二房和三房的代表大律师回应指,乐见长房解决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的回购权事宜,但强调二房和三房的成员未能同意协议的条款。

法官提醒,日后考虑讼费的问题,需决定谁人引伸讼费,但强调非指责任何人,审讯押后至2月7日继续。

案件编号:HCA92、274、275/2016霍英东长房子女因南沙项目引发争产诉讼。(详看下图)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