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被拆】长春社追溯档案 1968年政府报告证红楼当时已建百年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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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青山农场内的红楼,为本港一级历史建筑,早前却面临清拆之虞。长春社翻查百年前地契、历史档案,发现青山农场地主、兴中会成员李纪堂,当年是“先租后买”红楼所在的地段,印证红楼或早于青山农场存在。及后,即使李纪堂破产及身陷囹圄,至死前却始终没有卖掉红楼所在地段,个中原因耐人寻味。而且,据1968年政府一份记录,当时已估算红楼建于约一百年前,也即1868年。长春社认为,加上陈粹芬言及孙中山曾居红楼,“人证”、“物证”俱在,会把搜集所得资料去信古咨会。

红楼早前面临清拆,现获暂列古迹,有一年时间可保不失。(资料图片)

红楼地段是先租后买

青山农场是于1901年5月中开设,长春社翻查资料,根据政府检视属青山农场范围的地段,李纪棠并非一开始便买下所有99个地段,直到1905年中,还有当中17个地段是租的,包括红楼所在的第36号地段。据1907年版的集体官契,李纪堂才购入6个先前租用的地段,包括红楼在内的第36号地段,毗连的第35号C地段,则于1906年买入。

红楼早于青山农场存在的可能性

长春社高级公共事务经理李少文表示,除了直接证明红楼是青山农场一部分,他推测红楼是早于青山农场开设前已落成,李纪堂不大可能在租来的地段兴建楼房,而不选址于自己的私地。

据政府的文件,红楼所在地在丈量约份图和附表总册(Area Sheet Book)完成时(估计为1903年),该地被标为“房屋”,但是在集体官契中(1904年),则标为“荒地”(waste),所收的地税以农地计算 。李少文表示,当然这并不表示这屋不到一年便消失,而是两者的用途不同,丈量约份图用以办别地段位置和界线,而集体官契有关地段的描述,则用作决定地税的多寡。

1966年有革命老人,形容红楼为“早岁发动革命之青山红楼”。(工商晚报/长春社提供)

1966年,有革命老人彭光亚及红楼的父老乡绅共700多人,曾力推将“红楼辟为‘孙逸仙博士记念公园’…”形容为“早岁发动革命之青山红楼”。于1968年7月,政府屋宇保养测量师曾派人到红楼内部视察,长春社翻查到该份该文件记录,指红楼当时已被用作养鸡场,但估计建筑物大约建于一百年前。推算即是1868年。

李少文表示,李纪堂曾破产、坐钱债监,晚年生活潦倒;据冯自由曾指,李纪堂在民国成立后数年,最终把青山栈、青山农场卖掉。不过,李少文翻查政府土地注册摘要,李纪堂在离世前,最少仍持有青山农场15个地段,当中包括红楼在内的地段,他认为,红楼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红楼被拆】青山易改 为红楼革命史寻证 孙中山与妾定情之地

下白泥55号雕堡,为法定古迹。(长春社提供)

下白泥碉堡 获列法定古迹

红楼所在的青山农场,已被承认为革命的军事基地。据古物古迹办事处资料,青山农场是用作储存军械、试行射击,及接济革命同志的藏匿之地。但位于当中的红楼,于2009年只获列作一级历史建筑。

青山农场邻近的下白泥55号的碉堡,于2011年获古迹办列为法定古迹,指碉堡约建于1910年,是香港唯一有确实证据证明与孙中山,及其革命党人领导的革命运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

李少文:红楼应列古迹

不过,李少文认为,有关碉堡的记载,主要依靠宋居仁的口述回忆,由吴耕云笔录,并由黄大汉编入1929年出版的《兴中会各同志革命工作史略》,文中亦有年份上的误差;而且历史档案处的文件只证明邓荫南曾购入碉堡所在的地段,无证明他曾在该处建屋,现时有关碉堡的资料,都是出于何其远于1965年到稔湾访问当地村民而得,等等状况与红楼所面对的查证困难相近。李少文认为,红楼亦应合资格获列古迹。

据古迹办2011年的文件指,鉴于青山农场在反清革命运动中的历史价值,而且红楼是青山农场内唯一的历史构筑物,故红楼获评为一级历史建筑,但古咨会成员认为,红楼具有二十年代的建筑特色,无法肯定是否在1911年前已存在,在未有新资料证明红楼与反清革命活动有直接关系前,红楼的历史价值,未必可达成为古迹的“极高门槛”。

古迹办回应指,已查阅长春社所提及的资料,但认为有关资料仍无法确立今天的红楼与辛亥革命的直接关系,包括提供的地图,仅标示建筑物的粗略位置,无法确定就是现时的红楼;而引述的1968年政府文件也没有涉及现时的红楼与辛亥革命关系的问题。至于《晋见革命英雄孙陈粹芬夫人记》一文,仍需要确切的一手资料作严谨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