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咨会通过将红楼列暂定古迹 未来一年不能清拆
撰文: 陈铭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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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古迹青山红楼属辛亥革命遗址,近日出现清拆风波。古咨会最新通过,将红楼列为暂定古迹,一年内不能被清拆,古咨会希望这段时间内,政府能与业主就保育方案达成共识。
在2月28日的古咨会会议上,主席林筱鲁曾表示,红楼业主愿意与政府协商保育方案,除非有异动才开启将红楼列为暂定古迹的程序。但3月8日,业主在屋内清拆两扇铁窗,屋宇署派人命令停工。
3月9日,古咨会遂将红楼临时加入议程。林筱鲁称业主此举破坏政府协商基础,通过将红楼列为暂定古迹。他期望透过暂定古迹为期一年的法定保护期,政府能尽快与业主协商并达成共识。
根据法例,业主不能清拆获确认为法定古迹的建筑,而暂定古迹拥有一年法定保护。但即使红楼之前为一级历史建筑,业主有权清拆。
今年2月16日,古迹办收到消息指红楼新业主进行斩树及拆墙工程,曾派员视察。古咨会委员黄比询问,政府与业主是否有商讨。发展局文物保育员任浩晨形容,昨午的拆窗工程令人遗憾,指屋宇署在2月28日后,每日皆派人到场视察。
质疑与辛亥革命未必有强烈连系 11年不获评定法定古迹
红楼在09年获评为一级历史建筑。11年古咨会曾讨论应否将其提升为法定古迹,当时委员质疑红楼可能建于1920年代,而非1905年左右,与1911年发生的辛亥革命未必有确实连系。但考虑大众认为红楼有珍贵历史价值,故维持原来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