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人”涉奸情妇女儿案 被告称有神力能预知与事主妹性交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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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再生人”的已婚中年汉涉以进行“黄道12宫”法事为名,强奸女朋友的17岁长女Y及强吻12岁幼女X案续审,控方今(2日)续于高等法院播出被告与警方的录影会面,片段中被告声称有“非自然力量”,预知女友的女儿会与他性交,又称因那些能力是非法律所能解释,所以唯有承认他是在“妖言惑众”。

被告李国明否认强奸及非礼女友两个女儿。(资料图片)

被告李国明(50岁)早前在会面录影声称,他与情妇的长女Y犹如情侣,有默契进行性行为,并指是Y主动提出,又形容Y很享受过程。惟今天播出的片段,被告却说出另一版本。他称于2015年初,突然有预测事物,看到未来的“非自然力量”,警员问他所说是否属实,被告说:“法律上一定不会承认......我解释唔到。”

警员又问,被告曾对Y说其妹妹X“有邪气、会学坏”,及声称X将会与被告发生关系,是否为事实时,被告说:“唔可以喺度解释,因为根据法律,解释唔到,所以我今日承认我系妖言惑众。”

被告认对事主Y有邪念

被告续说,Y得知他“预测”胞妹将与他发生性关系时,Y曾提出:“可唔可以代替阿妹?”而二人之后便到九龙塘时钟酒店开房,他指Y一直自愿与他口交,其后再没有提起妹妹。

被问及妖言惑众的目的为何时,被告承认对Y起邪念,是“性爱既邪念”,坦言是在Y主动提起要代替妹妹时,“一刹那我起邪念”,而他一直强调Y“有事”都是他自己觉得妹妹“好易发嬲、情绪高涨”,而认为X有邪气。

50岁被告李国明,否认非礼、强奸及以虚假借口促致性交等共16项罪名。

案件明续审。

案件编号:HCCC 29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