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人”涉奸情妇女儿案 事主父见女儿饮泣 安慰下揭发事件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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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再生人”的中年汉涉以进行“黄道12宫”法事为名,强奸女朋友的17岁长女及强吻12岁幼女,今(1日)续审,控方传召两名女童的亲生父亲作供。事主父供称,长女Y前年9月回家暂住时,他见长女哭泣,便安慰她“咩事都有得解决”。长女翌日便告诉亲父她遭被告侵犯,更指若她答允性交,被告“会搞个妹”,亲父即带女儿报警。
根据长女Y的说法,母亲与生父离婚后分居,再与本来是街坊的被告李国明(50岁)发展成情侣关系,Y前年6月至8月与被告进行“黄道12宫”性交法事,但直至9月24日,才向母亲和妹妹道出与被告性交14次。Y其后带同妹妹到生父家暂住,并告诉生父自己被侵犯,最终由生父带她报警。
事主父指女儿讲述侵犯事时情绪激动
事主父庭上供称,前年9月26日Y在他家中暂住时,曾在床上用国语倾电话,一边哭泣,他安慰女儿说,任何事都有解决办法,又说他跟事主花了好多心机培育Y,希望她不要做傻事。Y翌日向父诉说遭被告性侵犯,他曾质问Y为何与被告性交和在被告没有戴避孕套下发生性行为,Y说若她不肯性交,被告“会搞个妹”,她受制于被告的言语和精神威胁。生父忆述Y当时情绪激动,他要求Y冷静下来,否则难以理解她说的话。
被告李国明,被控13项以虚假借口作出非法性行为罪,及2项强奸的交替控罪。控罪指,被告在2015年6月13日至8月4日期间,向17岁少女Y讹称,若Y与被告性交,便能避免其胞妹X受到伤害,借此促使Y与自己非法性交;另外,被告亦被控于2015年4月8日非礼12岁女童X。
案件编号:HCCC 29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