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童涉遭继父性侵 六旬汉自称已唔得 陪审团裁强奸等5罪成
六旬地盘工涉嫌在4年间多次在中港两地的住所性侵两名继女,包括被指强奸年仅11岁的长继女。该继女在内地原本跟生父同住,惟父照顾不妥后搬回母家,期间涉遭来自香港的被告多番侵犯,被告更著她不可以把事告知别人,否则会不给家用及把她送回生父照顾。事主之后随母亲及妹妹来港后,再遭被告性侵。被告被捕后反指长继女IQ低,常说谎,又自认年纪老迈:“都唔得啦,仲搞咩嘢。”他否认10项性侵指控。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后,陪审团今(15日)裁定被告侵犯幼继女的非礼罪不成立,但针对长继女的控罪中,则有1项强奸、1项企图强奸、2项向16 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罪成,及一项非礼罪成。法官把判刑押后至12月28日,期间索取X的创伤报告。
一强奸罪未有裁决
67岁任职建筑工的被告,被控10项罪名,包括企图强奸、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强奸、非礼等,犯案时间横跨2015年至2019年,长继女X首次被侵犯时只有11岁,她的妹妹Y涉案期间只有8至9岁。
陪审团裁定被告4项罪名不成立,包括涉及幼继女Y的非礼罪,另他们未能就被告涉强奸长继女X的其中一项强奸达致大比数裁决。法官著律政司考虑是否要就这项罪,再对被告作出起诉。
长继女X因生父照顾欠妥搬回母家
案情指,被告与两名继女的母亲在2013年结婚,两女与母亲居于内地,被告周末才会回内地的家。长继女X原与生父一同居住,惟生父对她照顾欠妥,X在2015年开始搬回与母亲及妹妹Y同住。
强奸X后威胁送她回生父家
长继女X搬回母亲家住时只有11岁,被告有次回去她们在内地的住所时,将X拉入睡房,并用下体摩擦及“笃”X的私处,又曾迫X替他口交及强奸她。X遭强奸时曾反抗但不成功,事后感觉私处出现白色的黏液。被告亦威胁她不要透露事件,否则会失去生活费、挨打或将她送返生父照顾。
X曾形容被性侵时犹如布娃娃任由摆布
X作供时曾遭辩方质疑为何她不作反抗,X称当时只有11岁的她,面对被告的性侵行为不知怎样做,又说小孩子都很单纯,会听大人的说话,她曾在庭上形容当时的她如布娃娃,任由被告摆布。
来港后两姊妹均曾被性侵
X、Y后来与母亲一同来港与被告同住,被告香港的住所曾叫长继女X替他按摩大腿内侧,期间突然夹起大腿,令X碰到他的性器官。被告亦趁与X返内地住所时,借词帮患湿疹的X涂药膏,趁机摸她的胸部,X形容是“好似搓面粉咁搓”。
幼继女Y则指被告曾趁与她玩耍时,隔著衣服拧她的乳头,当时她8至9岁。但这指控,陪审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曾向X母认错并获原谅
事主X曾因感到无法忍受而打算离家出走,惟遭母亲发现,X遂向母透露遭被告性侵。X母曾就X被性侵事件与被告对质,被告道歉后获X母原谅,性侵事件亦曾一度停止。惟之后又发生按摩及涂药膏等事,X母在2019年得悉情况后,最后向社工求助并报警。
被捕后自认年纪老迈都唔得啦
被告被捕后在与警方的会面录影中否认曾性侵两名继女,更指长继女X“IQ低”兼经常说谎,称他一直无条件供养两女,又自认年纪老迈,“都唔得啦,仲搞咩嘢。”又指是次拘捕是母女3人送给他的“礼物”,更反问警员可否“回礼”给她们。
不过,被告亦承认曾在为患湿疹的X涂药膏,X主动替他按摩大腿及涂药油,过程中X意外碰到他的下体。
案件编号:HCCC3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