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两未成年继女 如搓面粉摸胸 地盘工否认强奸等10罪
六旬地盘工涉于四年间,多番在中港两地住所性侵两名未成年的继女。其中长女疑自11岁起遭性侵,包括遭强奸和迫口交。地盘工亦涉借词替对方涂湿疹药膏,趁机“好似搓面粉咁搓”摸胸。两女童的母亲虽知悉事件,两度与丈夫对质,但终原谅了对方,直至前年再获告知女儿被性侵才报警。地盘工今(29日)否认强奸、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等共10罪受审。
67岁任职建筑工的被告,遭控以企图强奸、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强奸、非礼共10罪,犯案时间横跨2015年至2019年。除1项非礼罪涉及女事主Y外,其他控罪都是涉及X。X首次被侵犯时只有11岁,而Y被侵犯时则为8至9岁。
被告涉用下体摩擦及“笃”X的私处
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X及Y为被告的继女,被告与两人的母亲在2013年结婚,而当时X、Y及两人的母亲均在内地居住,被告周未或假日才会返内地与3人同住。
X原本与生父同住,但由于生父的照顾欠妥,于是X在2015年开始与Y及母亲同住。
首次侵犯事件时,X只有11岁,当时被告在内地的住所中,将X拉入睡房,脱去她的衣服后,用下体摩擦及“笃”X的私处,但X不肯定被告有没有进入体内,事后被告威胁X不要告知母亲,否则会无生活费。
遇X反抗 被告称:“我买咁多好嘢你食,比我摸一下都唔得”
后来,被告又曾在内地的住所内,迫X替他口交及强奸她,X遭强奸时曾反抗但不成功,她不清楚被告有否射精,但事后感觉私处出现白色的黏液。被告亦威胁她不要透露事件,否则会挨打或将她送返生父照顾。
X、Y及两人的母亲及后来港与被告同住,被告曾在香港住所叫X替他按摩大腿内侧,期间突然夹起大腿,令X碰到他的性器官。
被告亦趁与X返内地住所时,借词帮患湿疹的X涂药膏,趁机摸她的胸部,其中一次更“好似搓面粉咁搓”。另外一次X反抗后,被告又称:“我买咁多好嘢你食,比我摸一下都唔得。”
被告就事件道歉后 继女母亲原谅对方
X曾感到无法忍受,而打算离家出走,惟遭母亲发现,而X终向母亲透露遭被告性侵。惟相安无事3年后,却又再发生按摩及涂药膏事件。
女事主Y的指控则有关被告曾趁与她玩耍时,隔著衣服拧她的乳头,Y当时以为被告只是跟她玩耍,长大后才意识到情况,感到痛苦及羞耻。
控方亦指,X母曾两次就X被性侵事件与被告对质,但被告道歉后却又原谅被告,X母在2019年再次获告知女儿遭性侵,最终求助社工及报警。
案件编号:HCCC3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