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汉来港当家庭主夫 遭妻言语虐待兼渴求亲密 图奸继女囚4年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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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双程证来港与妻会合的男子,声称来港后当上家庭主夫感到有压力,无法控制性冲动下企图强奸及非礼22岁的继女。男子早前承认企图强奸及非礼罪,其心理报告显示,被告疲于应付家务,感到沉闷、被孤立,因此自控能力减低,并渴求亲密关系,继而侵犯继女,求情亦透露遭妻子在言语上虐待,法官考虑到案件涉违反诚信等因素后,判他两罪囚4年。

45岁被告,承认一项企图强奸,及一项非礼罪,指他于2020年5月29日在港侵犯当时22岁的继女X。

妻已提离婚已失去一切

辩方求情指,被告妻子任会计文员,被告经常遭妻子在言语上虐待,案发时出于一时冲动犯案,事后妻子与他离婚,他已失去所有,望法庭考虑到事主已是成人、过程中只使用有限的暴力等,予以轻判。

被告疲于应付家务感沉闷被孤立

女事主X的创伤报告显示,她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不时会回想事件而感到不快,亦变得过度警觉。被告的心理报道则显示,他压力管理及解难能力不足,与X母结婚后,对于要担任家庭主夫感到有压力,亦疲于应付家务,感到沉闷、被孤立,因此自控能力减低,并渴求亲密关系,继而侵犯继女。

案发时未有使用避孕套

法官认为,虽然事主被侵犯时非十分年幼,被告亦非有计划地犯案、没有使用过分的暴力,但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没有使用避孕套、事主在家中遭侵犯及被告涉违反诚信。

法官也考虑到被告尝试强奸事主后,仍未有停手,要求事主替他口交及在她的口内射精,令事主受到进一步的创伤及屈辱,考虑到被告认罪等因素,于是作出以上判刑。

被告早上突入房图奸事主

案情指,案发当天早上,X独自在房间睡觉,被告的儿子亦在家。上身赤裸的被告穿著短裤走进X房,并爬上她的床上抚摸她的胸部和私处,又强吻她的脸和胸。

逼事主手淫及口交

X挣扎及呼救,被告没有理会,并脱下她的内裤和上衣,X见被告阴茎勃起,没有使用安全套,便拒绝及欲离开,但被告猛力按着X双腿,她感被告下体碰到其私处,被告最终逼X为他手淫及口交,并在X口内射精。

被告返回他的房间后,X即离开住所,并在同日下午向母亲哭诉差点遭继父强奸,X情绪激动,她在母亲陪同下报警。

案件编号:HCCC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