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改革︱法援署长︰现过份集中少数律师接办 70%由申请人提名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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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修改法援制度,包括刑事案件法援申请人不能自选律师,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师代表,以及减少每名律师每年承接的法援案件数量。法律援助署署长邝宝昌今早(30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去年刑事法援案件有20%集中由5%律师及大律师处理,现今有70%由申请人提名,今次建议是希望减少接办案件过份集中,他强调法律上申请人并无提名权利,法援署过往只是基于“尊重”安排。对于申请人对指派律师未必有互信,他以需要脑科医生但找心脏科医生为比喻,须顾及律师专长是否适合接办案件,强调法援署的目标是向受助人提供合适的法律代表,并指重大案件会小心处理。

法律援助署署长邝宝昌。(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邝宝昌今早出席港台节目《星期六问责》,指2020年408位律师、312位大律师接办刑事法援案件,但发现由5%律师及大律师处理20%刑事法援案,认为过份集中,令部分具备同样专长的律师失去代表受助人的机会,继而未能符合三年内接办五宗法援案件的规定,他认为长远对社会未必是好事,今次改革对培养律师有好处。

邝宝昌表示,五年前70%申请由法援署指派律师,现今有70%由申请人提名,有关现象相信与过去五年放宽提名有关,强调法律上申请人并无提名权利,法援署过往只是基于“尊重”安排,“好坦白讲,有时都见过啲案件,申请人去选择自己的律师,不过如果个律师未必有𠮶个专长,咁系咪对个受助人仲不利呢?”他指,法援署的目标是向受助人提供合适的法律代表。

对于申请人对指派律师未必有互信,邝宝昌认为,“我明白你同呢位律师可能系有好好嘅关系,不过呢个律师唔系呢个专长,即等如睇医生,我系需要个脑科医生但钟意个心脏科医生,嚟代表个案件,我觉得对申请人嘅利益系无任何保障。”邝宝昌指重大案件会小心处理,为严重案件指派的律师,须有五至十年经验,及会检视其专长范畴。

至于由政治立场不同的律师代表受助人,会否损害当事人利益,邝宝昌不认同,他相信律师及大律师知道其责任,如果自觉不能好好代表当事人,就不会承接案件,“如果接咗呢个案件,我哋要信任香港嘅法律制度,律师系有个责任要尽做到最好代表申请人。”

邝宝昌不认同委派会造成与诉双方资历不对等

司法覆核方面,改革建议限制律师和大律师,分别每年最多承接5宗及3宗案件。邝宝昌解释,署方名册中有177名律师及225名大律师可处理司法覆核案,但2020年获批法援的司法覆核案有80多宗,有94%由10位律师集中处理,有62%由10位大律师接手。

对于政府一方由资深大状代表,选择不受限,市民就因心仪律师满额,而要由资历稍逊的律师代表,会造成辩论质素不对等及不公平,邝宝昌认为,受助人可提名另一名大律师,不应感觉全港只有一位律师可处理其案件,不觉得会“拣唔到”,名册中很多都是行内资深律师,署方委派时也会考虑与讼对方的律师资历,有需要时会同时委派资深大律师及律师处理案件,又指不少曾代表政府的律师,亦在承接法援案的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