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新聘官津教师须考《基本法》 杨润雄:转校毋须再考

撰文: 曾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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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份《施政报告》中提到,由下个学年起,学校新聘教师及校长等教学人员,必须先通过《基本法》测试,方获聘用。教育局亦会制订教师专业操守的实务指引。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8日)就报告出席记者会时表示,新入职的教师原则上只须考一次《基本法》测试,合格后即使将来转校亦毋须再考;当局会在未来数月内公布更多运作细则,亦会配合学校聘请期安排考试。

杨润雄表示,公营学校课程较多涉猎到《基本法》,以及香港宪制地位等的问题,作为公营学校教师,必须对《基本法》有一定认识。(余俊亮摄)

杨润雄:公营学校课程多涉猎《基本法》 具基本认识为教师必要条件

杨润雄表示,公营学校课程较多涉猎到《基本法》,以及香港宪制地位等的问题,作为公营学校教师,必须对《基本法》有一定认识,亦是必要条件;当局会参考公务员《基本法》测试为准则,作为对新入职教师的要求。

他又认为,相关新聘任条件不会增加教师的招聘难度,新入职的教师原则上只须考一次《基本法》测试,合格后即使将来转校亦毋须再考,又指当局会在未来数月内公布更多运作细则,亦会配合学校聘请期安排考试。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2022/23学年9月起,所有官校及资助中小学新入职教学人员,包括教师和校长,均须通过《基本法》测试。(余俊亮摄)

专业操守会参考过去失德个案 订定“何谓一名合适老师”

至于教师专业操守的实务指引方面,他指当局会根据过往处理的200多宗教师专业失德的个案,以及投诉个案和法庭判案等,综合过去的经验,按情况订定“何谓一名合适嘅老师”。他期望,透过指引可以让教师更清晰了解教育局及社会的期望和要求,将来亦可以更清晰地执行教育条例下的权力。

政府消息人士说,教育局会与公务员事务局洽商,将参考公务员《基本法》测试的考核内容及合格准则,设计官校及资助中小学新入职教学人员的《基本法》测试。(罗君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