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检修例︱调查:16%受访者感创作空间收窄 业界忧自我审查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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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议修例,明文规定电影检查员须考虑电影上映是否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另赋权政务司司长,若认为上映影片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可指示电影检查监督禁止电影放映,甚至追溯至已核准上映的旧电影。
青协“青年创研库”民生组副召集人廖美欣今日(23日)在电台节目中指,他们早前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有16%受访者认为香港的创作空间正收窄,局限了香港娱乐产业发展,有业界担心法例条文不清晰,忧虑会有自我审查,担心会影响投资者信心。

商经局早前提出修例建议,电影检查内容要加插《港区国安法》条文,如影片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等,将可赋权拒绝影片公映。(资料图片)

廖美欣说,他们在8月尾至9月期间,访问了约800多名香港市民,了解他们对电影、电视、音乐、网上创作的看法。

业界担心影响投资者长远投资信心

她表示,在调查期间,《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草案》未有太多资料,但讨论期间,有业界担心法例条文不清晰,忧虑会自我审查,且不知该如何拿捏灰色地带,担心会影响投资者长远投资的信心。调查结果亦发现,有16%受访者认为香港的创作空间正收窄,局限了香港娱乐产业的发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指《电影检查条例》清楚订明只规管在香港公开上映的影片。(资料图片)

创作歌手支援少 冀政府成立文化局统筹

廖美欣说,不少行业的专业人士表示,本港支援倾向电影,对创作歌手、网上创作的援较少,而且本港较多一笔过拨款,并非持续有系统支援,故希望政府可成立文化局,以多作统筹工作。

廖建议,日后文化局可多听业界代表声音,例如独立音乐人、网络创作代表。她又指,有人认为娱乐园的人材培训不足,故希望政府可增加相关监管,并能提供更多资助计划,包括税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