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巫浩源开药不当病人亡 家属不满医委会判刑 入禀高院申复核
西医巫浩源于2016年向51岁肾衰竭患者4次不恰当处方药物,病人服药10多天却药物中毒,其后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医委会于今年4月审讯专业失德,巫被判停牌3个月,缓刑18个月。家属不满判决过轻,今(28日)到高等法院入禀申请司法覆核。遗孀卢女士称,无法承担聘请律师费用,遂于上月已申请法援,仍在等待批核,同时计划向医生入禀民事索偿。
51岁的死者阿强本身患末期肾衰竭。他在 2016年10月31日及11月3日,因痛风症两度向西医巫浩源求诊,分别获处方纾缓征状的药物“秋水仙碱”(Colchicine)4日,每日4次,每次一粒,药量为0.6毫克。在第二次求诊4日后,阿强再因痛风症求诊,获处方另一款抗风湿药物“甲氨蝶呤”(Methotrexate),药量为5毫克。他随后因再有痛风症而求诊,同样获处方“甲氨蝶呤”,剂量为7.5毫克。
至同年11月14日,阿强因持续腹泻及血压低向巫求医,获他转介东区医院,诊断发现患有“全血细胞减少症”,并确定病情是因为他服用该两种药物,引致多重器官中毒。阿强最后因全血细胞减少症、骨髓衰竭等死亡。
遗孀卢女士称,经济上无法承担聘请律师费用,遂于上月已申请法援,仍在等待获批,同时计划向医生入禀民事索偿,“唔系为咗要整佢(巫浩源),系为咗一个公义。”。亡夫在5年前逝世至今,她形容“时间好漫长,我哋都好无奈。”她称,巫浩源一直是她的家庭医生,全家认识对方10多年,对于他未有道歉感到很伤心,直斥“一啲道德心都无。”
阿强的胞姊刘太批评,医委会判刑准则不清晰,明显维护医生,制度很不公道。她希望法庭受理,“审视医委会对人命系点睇法。”她又指,医生何志平在美国涉贿赂案无牵涉人命,也要停牌一年,她激动说,“细佬受嘅痛苦折磨,边个可以赔偿畀佢?关乎人命都判咁轻,小市民系咪就系生命无价值?”
社会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表示,医委会未有完整调查案件,未有探究巫浩源写给东区医院的转介信。信中有提及处方“秋水仙碱”,但无列明份量,亦无提到处方“甲氨蝶呤”。阿强入院后数天,医院仅处理白血球低情况,无及时处方解药剂,错过抢救机会。
除此之外,他认为医委会量刑欠缺统一准则,只考虑减刑因素,没思考加刑因素。研讯小组指巫浩源有悔意,在事发后有上课和更新系统等,因而减刑。但家属称从未接收过任何道歉,双方在聆讯当日碰面时,对方亦无示意,难言有悔意。
而此个案与过往类似案例相比,惩处亦较轻。2012年梁锦雪案及2019年范思远案分别判停牌24个月,以及停牌6个月、缓刑36个月,但巫浩源仅停牌3个月、缓刑18个月。研讯小组未有提供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