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浩源医生处方药物不当 病人死亡 家属哭诉斥医委会判缓刑过轻
任职文职的中年汉“阿强”患有末期肾衰竭,五年前因痛风症而向西医巫浩源求医,获处方两种药物,但半个月后病情恶化,于公立医院被诊断为药物中毒,入院后不足五天便去世。
死者家属向医务委员会作出投诉,苦等聆讯四年,巫浩源医生终在上月的聆讯期间承认专业失当,惟医委会最后却仅判停牌三个月、缓刑18个月。家属愤愤不平,今日(10日)哭诉医委会判刑过轻,要求研讯小组作出覆核,“我希望帮佢攞返个公道!”
记者正向医委会查询事件;而致电巫浩源的诊所时,诊所护士称他对事件不予置评。
两种药物而引致多重器官中毒
去世时年仅51岁的阿强,本身从事文职工作,是家中的家庭支柱,直到2016年10月底,他因长期病患“痛风症”而向巫浩源医生求医。阿强在去世前十年间多次向巫浩源求诊,视他为家庭医生,而巫浩源也知悉阿强患有末期肾竭,需要“洗肾”。当阿强因痛风而求医时,巫浩源先后处方了八天份量的“秋水仙碱”,每天四次,每次一粒0.6mg。
及至11月初,阿强的病情无好转,巫浩源改为处方一剂“甲氨蝶呤”,先后处方两次。11月14日,阿强继续腹泻、血压低,巫浩源转介他到东区医院,入院后白血球跌至零,最终在咨询香港中毒咨询中心后,确定他因这两种药物中毒而引致多重器官中毒。
阿强入院后不足五天他便去世,解剖后确定死因是“全血细胞减少症”、“骨髓衰竭”、末期肾衰竭和缺血性心脏病。
巫浩源遗漏列出开出药物 拖累医院找毒源
阿强的胞姊表示,肾病患者应尽量避免服用“甲氨蝶呤”,而美国药物指引亦建议洗肾病人每次只可服用一剂0.6mg的“秋水仙碱”,两星期内都不能再服,批评巫浩源处方的剂量是过量。
协助家属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指出,巫浩源在转介阿强到东区医院时,信件上无提及曾处方“甲氨蝶呤”给他,以致院方无法及时找出阿强病重是源于中毒,入院后三天才处方“解药”活性叶酸,但为时已晚,翌日他便不治。彭鸿昌认为,巫浩源隐瞒曾处方的药物,反映其诚信也有问题。
等4年求公道 医委会只判缓刑
家属在2017年向医委会正式投诉巫浩源医生,苦等四年终等到聆讯来临,上月30日医委会开展对巫浩源的聆讯,当天巫浩源承认自己专业失当,处方“秋水仙碱”和“甲氨蝶呤”属不恰当。不过,医委会最后判他停牌三个月、缓刑18个月,阿强遗孀卢女士在今日记者会上,愤慨地指斥医委会判刑过轻。
一条人命,停牌三个月,够唔够啊?
卢女士感慨心地善良的丈夫正值壮年便去世,不禁落泪啜泣,自言与丈夫感情好。丈夫去世后,她个性由开朗变成十分抑郁,她直言医委会的判决令她非常失望,她哽咽著说:“我希望帮佢攞返个公道!”
阿强胞姊狠批医委会委员看不到今次事件性质的严重性,“(巫浩源)一路都开错药,剂量又错,一次比一次重。我真系好嬲!既然你哋(医委会委员)系咁专业嘅人士,点解你哋会觉得佢(巫浩源)系一时疏忽?佢唔系一时疏忽,系疏忽咗好多好多次啊!”
彭鸿昌:医委会量刑过于仁慈 无守护医疗专业
彭鸿昌引述以往案例,指出医委会过往审议因医生失当直接引致病人死亡的个案时,会判处较严重的罚则,例如在2012年梁锦雪医生案件中,她就被判停牌24个月,没有缓刑。他批评医委会倾向保护医生,今次在聆讯时多个疑问未解答也可“过关”,包括巫浩源无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处方这两种药物,又斥医委会量刑过于仁慈,无守护医疗专业。
彭鸿昌称,按法例研讯小组可在14天内覆核在研讯中作出的任何决定,家属要求研讯小组在本周五(14日)覆核期届满前覆核决定,并重新审视对巫浩源的纪律行动。如研讯小组没有行动,他和家属将去信小组要求解释,亦不排除会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小组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