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警员编号案 资深大律师潘熙:《警察通例》指引已停用
警方的特别战术小队(俗称速龙小队)和防暴警员在反修例风波中,未有展示警员编号,做法遭人质疑。通识科教师杨子俊、“陈伯”陈基裘和“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和记协等,先后就此申请司法覆核。案件今(24日)在高等法院一并审理该5宗案件,代表“陈伯”和杨子俊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先陈词,对于速龙小队的工作服未有位置展示警员编号的说法,李反驳选美活动中的参加者穿比坚尼时,也可展示号码。
另一代表与讼人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庭上陈词亦提及,《警察通例》中有关展示警员编号和委任证的指引,去年11月底已停用(suspend)。
李柱铭:选美参加者着比坚尼都可展示号码
代表“陈伯”陈基裘和通识科教师杨子俊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先作陈词,他指一向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有效让公众识别警员的身份,质疑为何突然改变做法。
对于政府一方指,速龙小队的工作服未有位置展示警员编号,李柱铭引述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于去年在立法会中称“速龙小队特别保护工作服没有位置展示警员编号......警方明白公众的关注,会在这方面作出检视”,他指连选美活动中的参加者穿比坚尼时,也可展示号码,批评警方的说法是侮辱法官的智慧。
原以英语陈词的李柱铭,突然用中说:“如果无位又点检视呀......仲要在法庭同我拗,仲唔起身认错?”
潘熙:展示警员编号有助防止警暴
对于答辩人一方称,速龙小队的工作服并非警察制服,李柱铭质疑此说法,又指是谁人决定速龙小队的工作服并非警察制服,也没有相关资料。李又指,根据一名李姓总督察的誓章,于2017年已正式批准使用速龙小队的工作服,而反修例运动则于去年6月才开始,因此不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与“起底”无关。
而代表陈恭信、鲁湛思和吴康联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则指,三名申请人在反修例事件中遭防暴警或速龙小队成员暴力对待,但因涉案警员未有展示警员编号,令他们难以追究,他指展示警员编号亦有助于防止日后的警暴,不展示警员展号的做法是违宪。
对于警方引入“行动呼号”,以供公众识别警员身份,惟潘熙指根据报道,曾有4名警员在同一场合中展示一样的“行动呼号”,亦有警员未有展示,相关设计亦难于阅读。他在庭上陈词亦提及,《警察通例》中有关展示警员编号和委任证的指引,去年11月底遭停用。
代表记协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指,警方可在大型公众活动中使用武力,回复秩序,而使用过分武力的警员需负上相关刑责,但若他们不能被认出,也没有后续的调查。戴又指出,记者亦需在大型公众活动中报道警员是否使用合适的武力,以及办认出使用不当武力警员的身份。
案件编号:HCAL 1747、1753、2671、2703、29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