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警会报告|建议警方与传媒制订工作守则 机构自发制定记者名单
反修例风波自去年起至今未息,警方在示威现场中对待传媒的方式屡遭诟病。监警会《关于2019年6月起〈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发的大型公众活动及相关的警方行动》专题审视报告今日(15日)出炉,报告中罗列不同事件中,亦有提及警方应对记者的手法。
监警会指注意到传媒是对警方作出投诉的最大群组,当警方处理暴力示威场面 时,记者有时会站于警方封锁线的前方,因此可能造成警方执法的障碍。警方在执勤期间,亦曾经发现有一些伪冒记者证的个案。
报告建议警方应联同传媒机构的代表,合作制订在采访大型公众活动时的工作守则,应至少涵盖如何识别记者、鼓励传媒机构自发制定及定时更新记者名单等范畴。
在报告有关6月9日事件中,提及有13宗投诉是记者就当日行动向警务人员作出,包括警员用盾牌和强光电筒阻碍记者拍照、摄录和报道现场情况,以及对记者使用警棍等。监警会指根据警方内部指引,警方处理传媒的原则是要与传媒建立长远而具建设性的关系。
监警会称明白警方与传媒建立长远且具建设性的关系十分重要,并理解记者需竭尽所能报道现场情况。监警会同时关注记者采访期间,其人身安全可能会受到威胁,亦可能阻碍前线警务人员的行动。
▼6.9大游行后冲突▼
倡与传媒拟定工作守则 探讨保持安全距离
报告指“新闻自由固然重要,惟记者、游行人士和警务人员的自身安全,以及维持治安同样重要,各方面均须取得平衡”。监警会又留意到警察公共关系科并未就大型公众活动制定采访注意事项,以供记者参考。
监警会建议,警方可检讨是否有需要与传媒共同草拟一份工作守则,让警务人员及记者在履行各自的职责之余,亦可确保各方安全,涵盖范畴除如何识别记者等,亦应包括探讨警方与传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的规定、推广这份共同拟订的工作守则。
监警会认为, 警方管理层应从6 月9 日的事件中学习并检讨,制订可减少冲突的策略和战术,以应对类似的情况。
检讨是否有需要与传媒共同草拟一份工作守则, 让警务人员及记者在履行各自的职责之余, 亦可确保各方安全。有关工作守则应至少涵盖以下范畴:
(i) 如何识别记者;
(ii) 鼓励传媒机构自发制定及定时更新记者名单;
(iii) 探讨警方与传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的规定; 以及
(iv) 推广这份共同拟订的工作守则。
▼8.31太子站冲突▼
斥7.21警方回应传媒反引起谣言
报告又指,警方在有关7月21日临时简报会上的答复引起谣言。监警会建议检讨警队的传媒关系策略,以确保及时向新闻界提供事件的准确讯息,并为临时简报会上接受访问的人员提供培训,包括检讨及强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在事发现场、临时简报会、新闻采访和新闻发布会上与传媒的应对。
对于8月31日在太子港铁站中警察驱赶记者离开站内范围,监警会建议警方检讨在大型行动中如何为记者提供协助,而不会对警方的执法行动造成阻碍。
记协及摄记协:不应以证件、衣着或装备判断是否记者
香港记者协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发表声明,“采访”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权利,并非一种特定资格,因此不论记者的身份是学生、义工或是受雇于传媒机构,均有权采访。故此一旦引入任何类似的官方筛选机制,将极易被滥用成截查、驱逐记者的工具,而且官方认证的条件可以随意改动,拒绝配合官方做法或未获官方接纳的记者,在进行采访时,将面临极大威胁和风险。
两会称要判断一个人是否记者,首要考虑是其在现场是否进行采访工作,而非单凭他们身上的证件、衣着或装备,并指过去一年,即使记者身穿记者背心、佩戴记者证进行采访,大批前线警务人员仍然违反《警察通例》,不但未有配合传媒采访,甚至无理截查、驱赶、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