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次被告刘锡豪渴望成名 曾参加亚视节目亚洲星光大道
石棺藏尸案两名只被裁定误杀罪成的被告刘锡豪及张善恒,今(16日)同被判囚17年。二人求情时不约而同地称,是受其他被告的操控和影响。根据两人庭上自辩时的作供,两人同被首被告曾祥欣哄骗借钱。其中曾祥欣更向刘称,会把借来的钱炒卖股票,对方可专心跳舞,而曾亦“识人”,可以捧红刘。
事实上,热爱跳舞的刘在16岁时,已参与亚视的《亚洲星光大道跳舞吧!》。而他介绍自己时提及,因母亲是美国乐坛巨星米高积逊迷,故他也迷上了并学跳舞。
刘曾称希望有成续后才回家
案中年纪最轻的被告刘锡豪,热爱跳舞。他自辩时曾透露,刘于2014年按首被告曾祥欣的要求,到财务公司借钱5万元,但拿走了4.8万元。曾祥欣当时称,可替刘炒卖股票赚钱,他可专心跳舞,又称“识人”可以捧红他。刘在自辩时解释为何要留在涉案DAN6单位,是希望能有成绩后才回家,让家人能在其亲戚面前感自豪。虽然曾声称刘不用还款,但刘后来收到追债电话。
曾参加亚视才艺比赛
事实上,刘于2011年参加亚视当年的《亚洲星光大道跳舞吧!》。当时只有16岁的刘在自我介绍时提及,因为他的母亲是美国乐坛巨星米高积逊迷,故他也迷上了并学跳舞,虽然他自小亦有因此而被同学取笑,但他仍坚持喜欢米高积逊。他在自辩时透露,在案发前以教跳及表演为生,月入介乎1.1万至1.4万元。
张读过高级文凭 有稳定工作
至于第三被告张善恒(27岁),同样曾被曾哄骗去财务公司借钱。张自辩时透露,他与母亲同住,曾读过管理及心理的高级文凭,他原本在港铁工作,甚至曾被警队取录。
他在2015年万圣节派对认识曾和刘,曾问他是否有兴趣赚快钱,结果被曾带到财务公司借钱,曾更对他称借钱不用还。他先后借过两笔合共13万元贷款,但只取了2万,余下的都给了曾,曾又称会代他投资。
直言跟随曾想赚快钱
他后来亦搬到曾的涉案DAN6单位,没有再上班,并有与曾等人一同到澳门、日本等地旅行,其中去澳门时更住在总统套房。张直言跟曾是想赚快钱,目的是想母亲生活好一点,而曾祥欣亦游说他勿做“妈宝”,搬入涉案DAN6单位。
惟两名被告搬入单位后,不但未能赚快钱,反而因本案而成为阶下囚。
单位以低价178万出售亏近4成
至于案中的单位,位于荃湾灰窰角街6号工厦DAN6某室。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该单位实用面积344方呎,于本年4月19日以178万元转售,呎价5174元,比当时市价约300万元,低约40%。
单位原业主于2015年1月以288万元购入,即购入单位超过一年后,单位才发生凶案。原业主持货4年多,账面亏损110万元,单位贬值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