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法官指被告生活糜烂放纵 手段恐怖 质疑是那方的错
轰动一时的荃湾DAN6工厦石棺藏尸案,三名被告的判刑终尘埃落定。首被告曾祥欣上周五因谋杀罪成而被判终身监禁,至于两名被裁定误杀罪成的被告刘锡豪和张善恒,今(16日)在高院同被判监17年。法官判刑时形容被告在涉案单位的生活糜烂,刘和曾进行不诚实的勾当,而张则对此视而不见。法官又斥责被告在案中有预谋,而杀人后不但把死者埋在石棺,之后又打烂石棺,图取出尸体,因此弄断尸体的左手臂。法官庭上问,究竟是教育、核心价值或人性方面出错。
3名男被告依次为曾祥欣(30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7岁),他们均否认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下称:张),但他们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刘和第三被告上周五被陪审团裁定谋杀罪不成立,但误杀罪成。
指众被告生活糜烂放纵
法官在判刑时指,本案的背景是加刑因素。被告在涉案DAN6单位的生活糜烂、放纵。愚蠢的刘,伙同曾祥欣到财务公司借钱,认为不用还钱。刘又搬入涉案DAN6单位,遭曾祥欣操控,换取免费住宿和饮食。
而第三被告抛弃母亲,搬入涉案DAN6单位,放弃稳定的工作。此外,他又无视曾祥欣当时不诚实的行为。
法官在判刑时问,究竟是教育、核心价值或人性方面出错。
裁决显示曾是案中主脑
法官又指,根据陪审团的裁决,显示他们认为曾祥欣是案中主脑。同时,陪审团的裁决未有分辨另外两名被告在案中的角色,法官认为,是第三被告从后箍死者,而刘则压在上面,并向死者张万里施用二氯甲烷(与哥罗芳有相若作用的物质)。法官接纳第三被告曾向死者进行心外压急救,但为时已晚。
就误杀罪而言,法官指案中有多个加刑因素,包括被告有预谋犯案,曾祥欣借词借钱予张万里引他到涉案DAN6单位,而另外两被告对此亦知情。
弄破尸体行为令人难以想像
至于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法官直指事件恐怖。三名被告不但把张埋在石棺中,之后更试图用风炮等打烂石棺,取出尸体,因此弄断尸体的左手臂,法官坦言难以想像被告的行为。
刘杀人后仍出埠比赛
法官又指,刘亦在张万里死后前往新加坡参加跳舞比赛,之后返回单位处理尸体。考虑以上因素后,法官就就刘罪成的误杀罪,采用18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因他在开审前已向控方表示愿承认该罪,法官因此减刑3年。而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法官判刑4年8个月,其中两年的刑期与误杀罪分期执行,因此刘被判囚17年。
第三被告角色较轻
法官接纳第三被告在案中的角色较轻,即从后箍死者,亦曾替死者进行急外压。法官以15年监禁为误杀罪的量刑起点。而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法官则同样判监4年8个月,而其中两年的刑期与误杀罪分期执行,因此张亦遭被判囚17年。
最后,法官亦赞赏警方在本案的调查工作。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