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3被告仅1谋杀罪成 陪审团曾就一法律观点作提问
这宗骇人听闻的荃湾石棺藏尸案,审讯近两月终审理完成,但只有首被告曾祥欣被裁定谋杀罪成,依例判终身监禁,另两被告却只被裁定误杀罪成。4男3女的陪审团,退庭商议一天半,今早在达成裁决前,曾就“共谋犯案”这控罪原素向法官提问,想知共谋者是否均须知道他们将会向死者施用有带刺激成份,即有点类似哥罗芳的二氯甲烷,及会向死者打酒精针,法官认为是须要的,陪审团知悉答案后,午饭过后不久,便达成裁决。
案中3名男被告:曾祥欣(30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7岁),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下称:张)。他们早已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行凶时曾用二氯甲烷及酒精
庭上证供透露,当日张在单位内,曾与刘及第三被告张善恒扭作一团,期间刘曾用带有刺鼻味道的布掩著张的口鼻,而曾则向张注射过酒精。法医事后在张的肝状验出化学物质二氯甲烷,是一种与哥罗芳有相若作用的物质。
刘及第三被告自辩时均曾称,虽然有人提议过要弄晕并抢劫张,但他俩均无意图抢劫张。曾则在庭上承认他有向张注射酒精。
刘及第三被告均认为抢劫不可行
此外,刘及第三被告自辩时,亦有称虽有人在案发前提议抢劫张及弄晕他,但两人都无意抢劫张。
刘作供时亦称,是曾提议在观塘海滨弄晕张并取走其财物,但他们到海滨视察环境后,发现很多闭路电视。刘称他更泼冷水说:“唔好搞咁多嘢。”又反问:“你话整晕啫,一阵整死人点算。”他们返回DAN6单位后,曾要刘嗅“哥罗芳”,惟刘称不知有何用途。
第三被告则称,另两名被告在案发前提及要抢劫张,但他不相信,更说:“老笠一个自己识嘅人,唔系好怪咩?”
陪审团曾就共谋犯案求指引
陪审团昨日开始退庭,至晚上仍未有裁决,今早继续退庭商议,至今天约中午12小时,他们突向法官作出提问,要求澄清,在处理被告是否共谋犯案时,共谋犯案是否代表被告都要知道,他们将会向张使用二氯甲烷,及打酒精针。法官回答在本案中,若被告是共谋犯案,代表被告须知道他们会向张使用二氯甲烷,或打酒精针。
陪审团亦问,若被告有协议弄晕张,这是否属共谋犯案。法官回应指,若认为他们有协议弄晕张,亦属共谋犯案。
陪审团最终裁定首被告谋杀罪,两名被告则该罪不成立,但误杀罪成。他们除以6比1裁定张善恒谋杀罪不成立外,其他的裁决都是一致。
官斥处理尸体案情恐怖
曾的律师求情时称,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没有判刑指示,但承认本案的案情是很恶劣,希望谋杀罪和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阻止尸体合理埋葬的案情,实属恐怖,因此采用最高判刑7年为起点,因曾已认罪,获三分一的刑期扣减,该罪判4年8个月。至于谋杀罪,法官判例判他终身。两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法官又感谢陪审团,并给予他们双倍津贴。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