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黑店挟苦主揿钱、“借财仔”缴费 消委会促冷静期尽快立法
商经局早前就美容及健身服务合约设冷静期作公众咨询,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今(21日)于商台节目表示,近年本港美容及健身业的不良营商手法越见猖獗,去年3,700宗投诉中,此两类行业稳占两成,涉及的不良商户会威迫利诱客人购买贵价疗程及服务,其中健身中心销售方法更已“变种”,不再要求碌卡“过数”,但会挟令消费者前往提款机取钱,及要求购买过万元礼卷,交易变相不留痕迹。
她又提到,虽然不良营销受《商品说明条例》监管,亦属刑事,惟只能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但无从协助苦主讨回经济损失,不少人更因追讨繁复,放弃循民事追讨,她期望政府本年度内,将设立冷静期的建议,提交立法会审议,及尽快立法,以保障消费者。
黄指,自2013年执行《商品说明条例》以来,见其成效,营商手法出现改善,惟独美容院、建身不良营销愈见猖獗,去年3,700多宗投诉中,涉及美容及健身服务投诉,分别占310宗及约400宗,共占投诉总数两成。
催迫顾客购疗程 最严重个案涉百万元
她形容个案手法“离谱”,她指,不少美容院以低价吸引顾客上门享受服务,“哄咗上门之后,就疲劳轰炸”,店员继而会催迫顾客购买高价疗程,过程中或会自行提取信用卡缴款,类似情况屡见不鲜,她又指,涉及美容院的不良营销手法,最严重个案达百万元,事主老公发现后始向消委会投诉揭发事件。
推销方式近年变种以填问卷“入手”
健身业亦见猖獗,黄指,3年前遭揭发不良营销的加州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结业后,业内推销方式开始变种,近一两年来不断有细舖开张,并集中于旺区街头以问卷形式,向25岁以下年轻人“埋手”,“叫佢哋好心帮手填份问卷,之后会有返礼物送”,岂料步入健身院后,商户原形毕露,指已签合约,威迫苦主缴款,“要履行合约精神,否则会告佢哋”。
手法由威迫碌卡变要求取出存款
以往“黑心”商户会威迫客人碌卡,黄则指,现时健身中心则著职员陪同苦主前往提款机取钱,亦会要求客人以信用卡前往连锁电器舖等,购买以万元计的礼券,亦有人要求消费者翌日再临。
她指不少苦主受惊就范,亦有消费者不明白银行运作,被商户职员哄骗可“截单”取消合约,但需先取出存款供其保管,消费者不虞有诈堕入圈套,亦有受害者曾被胁令向财务公司借贷。她指,新手法毋须碌卡,可不留痕迹,亦变相口同鼻拗,“告都系难事”。她又指,消费者倘欲追讨经济损失,唯一办法是循民事诉讼控告有关商户,惟不少受害人都会因为成本太高,宁愿当自己“买个教训”,最终令事件不了了之。
黄认为,于这两类不良营销最严峻的行业中设冷静期,“可以帮到社会”,她又指,业界亦需自律,以挽回行内声誉。她又提到,其他行业如理发业近期亦出现高压式销售情况,不排除日后可用附属法例监管。
冷静期需规定不容商户拆单
被问到冷静期日数不及外国?她则解释,海外例子而言,美容业不设特定冷静期,健身业则由3日至21日不等,亦有地区限定商户可签金额。她认为,本港冷静期可设定为7日历日,属中间落墨方案,她又指,消委会建议冷静期适用于500元或以上交易,但对于政府方案(以3000元划线)亦表接受,但她强调,需规定法例不容商户拆单,以免衍生“法律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