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2018】多图解构绿表申请须知 20个重点不能错过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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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年6月调整居屋定价机制,居屋改以市价五二折出售,新居屋“劈价”近百万元出售,并于10月3日重启申请,势必牵起全城疯抢买个“上车梦”。虽然绿、白表申请者的比例各半,但填表时两者各有不同的注意事项,《香港01》以多幅图为请者分析绿表申请表的各项细节,避免未开始搅珠就惨被“DQ”。撰文:黄静薇

启朗苑位于沙中线启德车站旁。(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凯乐苑是今期居屋中,最快可以入伙的一个屋苑。(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裕泰苑邻近北大屿山医院。(资料图片 / 王洁恩摄)
合资格的绿表申请人必须是房委会、房协的住户;或房署、市建局发出有效《绿表资格证明书》的人士;持房署签发有效保证书的屋宇事务助理职员及房委会“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者。所有名列公屋租约、《证明书》等家庭成员,均须名列申请表之内。(房委会文件)
申请人需要以黑色及蓝色的原子笔填写,所有文字都要以中文正楷及英文大阶填写。若有删改之处,亦切勿使用涂改液及改错带,要在删改处加签。申请者的家庭人数如超过4人,需要用两份或以上的申请表,经签署确认后一并递交。(房委会文件)
申请表共有4页,第二页要填写其申请是否“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这会影响申请人的选楼优次。申请人须填写总入息及资产总值,香港及香港以外的地区的入息及资产都要填写,如非公屋住户,就要表明自己是否拥有其他住宅物业。(房委会文件)
第三页是申请者声明,无须填写任何资料,跳到最后一页即第四页,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都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签署及填上申请日期,要留意填写的申请日期,须在10月3日至10月6日之内。递交申请表之前,除了检查是否已填妥之余,亦要附交支票,如有《绿表资格证明书》,则要递交正本,以及填写编号。(房委会文件)
如果已经在今年3月提交居屋申请,毋须再重新递交,如果今次又再提交申请,就会被视作重复申请,将被取消资格。(房委会文件)
如获发迁出通知书或被终止租约的绿表申请者,不可提出申请。若租用2个或以上的公屋租户,仍可提出申请,但由一个核心家庭组成的住户,只可购买一个单位;两个或以上的核心家庭,则可分户申请,但要经屋邨办事处审核。(房委会文件)
申请者需要年满18岁或以上,若然申请者已结婚,其配偶需要名列同一份申请表,如果分开递交申请,会当作重复申请而被取消资格。如申请家庭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该年长亲人须年满60岁,以及须为公屋内的家庭成员,在签署买卖协议时,亦要签署一份声明书,承诺愿意一同在购买的单位内居屋。(房委会文件)
绿表申请者若成功选购单位,均需交还现居单位。(房委会文件)
若曾受惠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业主及其配偶,如曾申购居屋、私人参建居屋、可租可买计划、市建局任何资助出售房屋计划的人士,不可再度申请。(房委会文件)
申请时间为2018年10月3日至10月16日晚上7时正,公屋户不受入息及资产限制,亦毋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房委会文件)
绿表申请者需在办公时间到所属屋邨办事处,或租约事务管理处核实资格,并由房署或房协职员在申请表盖印或加签。而“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者,则要在办公时间内送交房委会客务中心的平台申请分组专责小组。(房委会文件)
递交申请后,如有任何资料须更改,都要以书面方式通知房委会,但不得要求加入或删除申请表内的家庭成员。(房委会文件)
今期居屋共有逾4400伙单位,其有有1300个为“家有长者”配额,另有400个为单身人士而设的单位,绿表申请者的选楼次序为:受房委会公屋清拆计划影响的家庭申请者、家有长者、其他家庭申请、受房委会公屋清拆计划影响的单身人士,以及一人申请者。(房委会文件)
若有幸成为中签者,申请人如要更改选楼时间,需要预先书面向房委会居屋销售小组申请。选楼当日,要于5时30分前签署买卖协议,而申请者必须成为该单位的业主,但可以“长命契”的形式与一名成年的家庭成员拥有物业,该名成员须与当天一同办理手续。(房委会文件)
选楼当日,申请人须带同不多于3张、合共5.9万的银行本票,擡头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文件)
申请人在办理购楼手续时,要缴付多项费用,包括印花税、注册费、律师费用等。(房委会文件)
申请人所购的单位,须由买方及名列于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共住,而房署日后亦有权进入有关单位视察。至于转售限制方面,首两年只可将单位售予房委会,第三至第五年,可在白居二市场转售;至五年后可于自由市场买卖。(房委会文件)